漢武帝大筆花錢,府庫為之一空。於是漢武帝決定向民間收割財富。最肥的一茬是誰?當然是商人。
武帝初年,隨著經濟發展,一大批大工商業主崛起,家業萬貫,實力相當雄厚。漢武帝對這些巨商非常反感,認為他們雖然如此有錢,卻對國家沒什麽用,因為他們“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指責他們不幫助國家的急難,導致黎民百姓陷於重困之中。
那麽,怎麽搞到他們的錢呢?
漢武帝的第一步是“賣爵”。掛起一批誘人的誘餌,把他們的錢釣出來。“詔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
買了爵位有什麽好處呢?打仗不會征發你去當兵,也不再征用你當勞力,免除終身的徭役。買了武功爵的人,還可以當官,可以免罪。此項政策一出,商人們紛紛踴躍出資,國家獲取了巨額的財富。
然而漢武帝花起錢來如同漏鬥一樣,這筆錢不長時間就花光了,怎麽辦?
漢武帝還有第二步,“加稅”。釣不出來,就直接加稅。漢代對商人本來征1.27%的商稅。漢武帝發布了一道“算緡”令,要求商人主動向政府呈報財產,老實交代家裏有多少房子、多少馬匹、多少錢財,稅率由1.27%提升為6%,提高了4倍多。6%的稅率,今天看起來並不能算高。而且官府的規定是你主動申報,並不主動上門來查。聽起來很寬鬆,漢武帝很仁慈啊。
所以“富豪皆爭匿財”,人性古今相同,幾乎所有商人都心存僥幸,多多少少有所瞞報,也就是說,普遍違法。
但要命的是漢武帝有後手跟著,等商人都申報後,又下發了一個“告緡”令,這個厲害了:誰隱瞞不報,或呈報不實,其他人可以向官府告發,告了以後,官府就查抄沒收他的全部財產,分給告發者一半。這叫作“告緡”。
這一下,幾乎所有商人都掉進陷阱了,而且掉得還沒法抱怨:誰叫你不老實,想占國家的便宜?這回報應了吧?
為了將“告緡令”落到實處,漢武帝任用了一批殘酷無情的酷吏,去各地審理告緡專案。一時間人們為了發財紛紛告發,“告緡”成了窮人的生財之道,國家和底層百姓都發了財。
這還沒有完。等大量普通百姓通過“告緡”發了財之後,漢武帝又搞了一個擴大化,下令無論城鄉一概實行“告緡”,普通百姓也列入範圍。“其初亦隻為商賈居貨設,後告緡遍天下,則不商賈而有積蓄者,皆被告也。”一開始“告緡”針對的是商人階層,接著全國所有人都被納入其中。窮人通過告人得來的不義之財,轉眼也因為被別人告而被剝奪。“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
“中家”就是中等富裕的人家,在當時的財產是10萬錢左右,也就是說,家裏的財富達10萬錢的都被告了。天下所有中產階級以上的人都破產了。
這套組合拳打得如此漂亮,全天下人毫無招架之力。國家得到多少錢呢?《漢書·食貨誌》說,朝廷“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單“告緡”一項,朝廷得民財數以億計,老百姓因為交不起錢被沒入官府為奴婢的以千萬數,武帝時期的全國總人口大約為4000萬,因告緡成為奴婢的居然達到1000萬。其他沒收入官的土地、住宅更是不可勝數。國家財政得到極大改善,“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用益饒矣”。地方財政也有錢了。
不過這並不是最後一步。最後一步是什麽呢?更絕了。
我們講過,漢武帝“搞創收”的第一步是賣爵,百姓買了爵,可以不用服徭役,不用去沙場征戰了。不過這樣一搞,國家雖然有了收入,但是可以征發的民眾減少了。“法既益嚴,吏多廢免。兵革數動,民多買複及五大夫、千夫,征發之士益鮮。”因為國家不停打仗,老百姓拚了家底買爵位,替國家當兵服役的人不夠了。
這對漢武帝來說不成問題。把天下人的錢搞得差不多了,漢武帝又開始了“政策調整”,進行爵位貶值,“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不欲者出馬”。原來說的話不算數了,讓千夫和五大夫爵位的人為吏,不願為吏的可以用馬匹頂職,把原來的舊吏罷免。百姓在買爵位上已經花了很多錢,但是爵位低的並沒有帶來想象中的“免役”,而是跟往常一樣依然服徭役,而且“故吏皆適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被罷免的舊吏也都要去給他修上林苑和昆明池。
因為這樣一次一次地收割財富,到武帝末年,小農普遍破產,流民劇增。幾十年征戰,50歲以下、16歲以上的壯丁幾乎都被征發當兵,青壯年婦女也要戍守邊疆。史書說,漢武帝的統治導致“戶口減半”,也就是國家掌握的戶口比以前少了一半。而今天學者的研究成果證明,漢武帝時期,人口減少了1500萬。
漢武帝打擊匈奴、安定邊疆,這當然是有大功於後世的。然而,一個人做事的時候,必須對成本與收獲有一個基本估計,對國家和社會的承受力有一個基本估計,不能一代人非要完成幾代人的事。漢武帝這樣窮兵黷武,勞民傷財,好大喜功,使得國力耗盡,為漢朝的覆滅埋下了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