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侃散文
別惹我,把你寫進小說
筱盦
我寫文章一般都是屬於較為嚴肅的那種。今天改變一下,來篇調侃文章吧。
話說我們華人貌似自古以來就崇拜景仰權威。
可不是嗎?有權就有勢。那種根深蒂固的‘名利雙收’理念似乎一向就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
可持有這些信念的同胞們其實是大錯特錯了!
君不見:才高八鬥的王勃早就在他那廣為流傳的‘滕王閣序’裏說得很明白了:閣中帝子今何在,檻外長江空自流。而那不可一世的康熙大帝,縱使喊出要‘向天再借五百年’,最後不還是得屈服於大自然規律,成為了曆史 (雖然是一段輝煌異常的曆史)。功名利祿、榮華富貴,都祇是過眼煙雲,曇花一現而已。
那麽有人要問了:如果這些都不能長久,什麽才能夠經久不衰,流傳百世呢?
答案很簡單:文字!
西方人把記者等搖筆杆子的稱之為‘無冕之王’。道理也在於此。
誠然,他們不是王者,沒有政治上的權利。但他們的影響力,則要遠遠大於可以橫行一時的那些帝王將相,土豪劣紳。
放眼世界,古今中外,文字影響曆史的例子比比皆是。就拿我國著名的‘三國演義’來說吧,明明就是一部小說,可經過作者羅貫中的大筆一揮,曹操成了梟雄,關羽被供上了神壇。而很多曆史人物史實都變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以至麵目全非。現代人對三國故事津津樂道,可誰還知道當年的真相?
再舉一個例子:水滸傳裏的武大郎無人不曉;他老婆潘金蓮的醜聞被流傳了多少年?可曆史上武大郎和潘金蓮不但真有其人,而且還和小說故事大相徑庭。據說武大郎(本名武植)當年就是因為無意之中得罪了小人,以至被‘惡語中傷’讓胡編亂造的道聽途說廣為流傳,蒙受了那麽多年的不白之冤!
這就要說到本文的主題了:別惹文人!動筆杆子的人惹不起。
話說你如果得罪了某位高官之類的,最多不過受一時之苦 (不管是皮肉痛苦或者精神折磨)。如果因此丟了性命倒也解脫了。可你如果得罪了文人,那可就是遺臭萬年的事兒啊!
當然,在法律製度健全的國家,你可不能毫無憑據地汙蔑別人。若被告上法庭,敗訴以後那也是會吃不了兜著走的。
可問題又來了:如果人家不是指名道姓地說你,而祇是輕描淡寫地把文章冠以‘小說’,並在最後加上一句‘本小說純屬虛構’。而明白就裏的人都知道故事所指是誰。這樣你就祇能恨得牙癢癢地卻又無可奈何。不知道當年秦始皇焚書坑儒是不是也因為吃了這個啞巴虧。不過現代社會文明講理。動武本身就理虧了。正所謂君子動口不動手麽。
歸根到底還是那句話。不要和文人結仇。到時候他/她給你來這麽一句:別惹我,把你寫進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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