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警察的code就是這樣的,別說想要傷害警察的了,對於“自殺”的人,如果手裏有槍也隻是瞄準了自己,警察按規定都要把這人

來源: FionaRawson 2024-06-12 17:42:3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2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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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穀雨立夏間》118 “是他!”可能成功的P2024-06-12 15:54:56

擊斃。因為邏輯是:任何一個手裏有武器又打算做出殺人(哪怕是殺他自己)的人,都被認為是極度危險的人。

之前發生過好多次了,孩子持槍要自殺,父母叫來警察,結果警察打死了孩子。。。這方麵的法律真的要謹慎對待啊。

所有跟帖: 

我覺得應對精神問題的快速反應小組裏麵必須有精神病專家,現在很多州的警局開始了這種項目,據說效果不錯,少死不少人 -可能成功的P- 給 可能成功的P 發送悄悄話 可能成功的P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2/2024 postreply 17: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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