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了3000多萬,我都沒敢那麽寫。中山市的,還隻是個合同工。
橡皮擦“擦走”了3587萬扶貧款
——中山市查處一合同工特大侵吞扶貧資金案
“這麽多年來,每月侵吞扶貧資金早已習以為常,我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還是自食惡果、鋃鐺入獄。”這是中山市港口鎮社會事務局合同工陳誌祥被留置後懺悔錄中的一句話。
近日,中山市紀委監委查處一起扶貧領域特大侵吞專項資金案,陳誌祥通過橡皮擦塗改等手段偽造數據,從2007年1月至2017年11月侵吞冒領了該鎮扶貧款共計人民幣3587萬元。
2018年6月,中山市紀委監委給予陳誌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沉湎物欲的“賭徒”
1994年,年輕的陳誌祥懷揣著報效祖國的夢想去參軍,在武警惠州市支隊服役期間,6次受到部隊嘉獎。1997年11月,陳誌祥退伍並以港口鎮政府合同工的身份進入港口鎮社會事務局工作。
沒有了部隊上的紀律約束,剛參加工作的陳誌祥一下子放縱了自己,常常出入夜總會、歌舞廳。1998年,陳誌祥開始迷戀上網絡賭博,並注冊成為網絡賭博組織的會員,從一開始的幾百元到幾千元,再到後來的幾萬元、幾十萬元,最多的一次竟然輸掉了400多萬元。
隨著賭債的窟窿越來越大,麵對賭博團夥不停追債和自己可能因賭博被開除公職的雙重壓力,想到自己每年負責管理和發放的數百萬元扶貧專項資金,陳誌祥動了歪念——“能不能從中撈些錢出來呢?”
2007年1月,陳誌祥偶然間發現了扶貧專項資金管理中一個漏洞:部分低保戶、殘疾人名下沒有銀行賬戶,發放補助款隻能通過銀行轉賬,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使用其親人的銀行賬戶代收扶貧補助。
陳誌祥眼前靈光一現,仿佛看到了一條生財之道。這一次,他把自己的前途和良心徹底丟棄在人生的賭桌,並迅速實施了“撈錢”計劃:在扶貧專項資金發放之前,虛構不符合領取補助人員的姓名和人數,從而虛增發放扶貧專項資金總額。隨後,他在製作發放明細列表時,除了列明正常收取補助的人員外,還增加其本人或虛構人員的姓名和金額,對應的收款賬戶均為其本人,發放明細列表製作完成之後交到銀行,由銀行直接將資金存入相應賬號。陳誌祥代替財務人員親自到銀行取回“批量代收付明細清單”,隨後將清單交給鎮財政分局財務人員入賬。
辦案人員在陳誌祥撈取“第一桶金”的對賬單上清晰看到,連續12筆扶貧資金全部轉入陳誌祥名下,單筆資金均為4200元,這在其他群眾領取金額僅為100至300元的列表上極為突兀,但陳誌祥毫不加以掩飾,而相關審核人員竟未察覺。
錙銖必爭的“蠹蟲”
對於貧困群眾來說,扶貧資金就如同“活命錢”,然而陳誌祥卻把扶貧資金當成“唐僧肉”,不放過全鎮每筆扶貧資金,可以說是雁過拔毛、錙銖必爭。為此,陳誌祥還對其拙劣的作案手段進行了兩次“升級”。
2011年,陳誌祥對其作案手法進行了首次升級,在銀行提供的“批量代收付明細清單”上,直接用橡皮擦把自己侵吞金額上的百位以上的數字擦掉了事,然後將修改之後的清單提交給鎮財政分局入賬。
2016年,陳誌祥再次升級了作案手法。對網購來的空白銀行單據進行偽造,然後將偽造的清單交給鎮財政分局入賬。在審批過程中,相關人員以形式簽名代替實際審核,未能發現清單存在缺失或其中信息被篡改的情況,也未發現已發放明細總額與清單中列明的發放總額不相符的情況。此外,該鎮每年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專項資金進行審計時,也未發現陳誌祥侵占巨額扶貧專項資金的問題。
上帝欲其滅亡,必先令其瘋狂!麵對毫無監管的扶貧資金這塊“肥肉”,陳誌祥猶如餓虎饑鷹,最大的一筆達70多萬元,最小的一筆連20元都沒放過。自2007年1月至2017年11月,陳誌祥共作案529次,侵吞港口鎮“雙底家庭救助金”“三無人員救濟及孤兒津貼”“五保戶生活補助金”等14項扶貧專項資金3587萬元,占該鎮在11年裏實際發放專項資金總額的48.56%,其中,2016年該鎮發放扶貧專項資金1217萬元,陳誌祥侵吞了726萬元,占當年該鎮實際發放總額的59.7%,2016年8月份侵吞該鎮當月發放“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總額的74%。
獵人已經舉槍瞄準,狼在逃竄的時候仍不忘記叼走一塊肉。2017年11月市委第一巡察組進駐港口鎮,陳誌祥仍頂風作案,繼續侵吞扶貧專項資金11筆共計18.7萬元,上演最後的瘋狂。
雷霆出擊的“拍蠅者”
2017年11月,中山市委第一巡察組在對港口鎮開展巡察過程中,發現港口鎮存在民政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的情況。按照市委巡察辦和市紀委監委建立的聯動機製,線索迅速被移交至市紀委監委。
“太可惡了,膽敢向扶貧資金伸‘黑手’!一定要嚴肅查處,決不手軟!”中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黃遠通指示迅速成立調查組開展核查。
中山市監委從紀檢幹部和轉隸幹部中抽調精通審計和法律的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充分運用監察調查措施,實現“1+1>2”的改革效果。專案組迅速在鎮財政分局調取港口鎮社會事務局曆年發放民政扶貧資金的匯總表、記賬憑證、審批及撥付程序,同時向銀行調取了2007年以來鎮民政扶貧資金銀行批量發放流水清單等相關資料,抽絲剝繭、逐條逐項進行核查。敏銳的調查組人員通過對項目申報、資金審批、發放清單、銀行賬戶等材料一一甄別,終於有了重大發現: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殘疾人補助金”等其他扶貧資金項目發放清單中也出現大批量的同一銀行賬號,該銀行賬號戶主均為陳誌祥!
專案組迅即查閱陳誌祥及其妻子名下銀行賬號出入賬記錄,在近十年時間裏每月均有巨額資金轉入轉出。在鐵證麵前,如夢初醒的陳誌祥被帶到市監委留置點,不到十五分鍾心理防線就被攻破,隨後主動向專案組交代了過去11年時間裏侵吞巨額扶貧資金違紀違法事實。
專案組在進行調查取證過程中同步啟動追贓工作。根據陳誌祥交代的違法違紀問題,在陳誌祥被留置的第二天,辦案人員對其住所、車輛進行了搜查和對其妻子黃某進行詢問,現場追繳贓款人民幣71萬元;凍結相關證券賬戶中的涉案贓款人民幣300萬元和銀行賬戶中的涉案贓款56萬餘元;對以涉案贓款購買的兩棟商鋪(購買價格為980萬元)辦理了限製交易手續。
查缺補漏的“護林員”
“一隻碩鼠,一群懶貓。”該專案組組長彭立新說,“一直以來一些領導幹部認為中山經濟較為發達,扶貧資金監管就是對外的援助資金的監管,但這起‘燈下黑’的問題卻潛伏11年之久。陳誌祥案件的查處,一方麵暴露出基層扶貧幹部還存在僥幸心理,另一方麵也暴露出扶貧資金管理還存在一些程序和監督上的嚴重漏洞。”
6月14日,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施克輝在得知該案的第二天親臨中山市港口鎮聽取案件的詳細匯報並指導案件查處工作,他斬釘截鐵地指出:“要深入剖析、深入排查、強化監管、嚴肅問責,確保扶貧資金安全使用,嚴查扶貧領域腐敗問題,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絕不能讓貪腐分子啃食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辦案人員再次查閱了陳誌祥參加黨內組織生活情況,陳誌祥在案發前的7年時間內,其所在黨支部累計隻召開了25次會議,會議記錄均未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內容,其中陳誌祥參加的19次支部會議記錄上,均未發現其發言和表態的會議記錄,在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製度化中也未按要求向組織提交學習心得體會,更沒有將自己擺進去對照檢查和分析黨性覺悟。該案同時反映出港口鎮黨委履行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全鎮扶貧對象和資金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對每年虛增幾百萬扶貧資金不管不問,為官不為、屍位素餐;鎮紀委監督失職,對群眾投訴舉報簡單函詢、敷衍了事。
正如施克輝書記在中山調研時指出:“事實證明,哪裏黨建工作薄弱了,哪裏問題就相對集中。”港口鎮黨委管黨治黨意識不強,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弱化,長期存在以黨政領導班子會議代替黨委會議決定重大事項,非黨委成員甚至非中共黨員參加會議研究黨建、發展黨員和黨員處分等黨組織事項,突擊發展黨員、違規發展黨員等問題。該鎮黨組織檔案資料保管不善,既未製定相應管理製度,又沒有安排專人專管,導致2011年6月之前的黨務工作材料全部遺失。該鎮黨費管理混亂,自定黨費收繳標準,並擅自按職務級別統一劃定繳交標準,導致全鎮黨員均沒有足額繳納黨費,存在嚴重打折交黨費的問題。個別黨支部10年的會議記錄隻有寥寥數十頁,一些村黨支部長期以村“兩委”會議代替支部會議,甚至長期不召開黨員大會。
“法不嚴則不力,治不嚴則無獲。”案發後,中山市根據施克輝書記的指示精神,舉一反三、對症下藥,打出一套組合拳,做好審查調查的“後半篇文章”。市紀委監委認真開展“一案雙查”,嚴格執行問責追責機製,倒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對時任港口鎮社會事務局局長吳少瓊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港口鎮4名現任和原任鎮長、書記受到黨紀處分,4名分管鎮領導被降為副主任科員或科員,鎮財政、審計、組織等部門的13名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