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界定不界定的啊?沒血緣關係的一男一女,互相喜歡對方,願意一起生活,這就足夠結婚的條件了。事實上,這就足以勝過

本文內容已被 [ FionaRawson ] 在 2024-01-22 06:15:4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大部分人的(所謂的)愛情和婚姻。他倆青梅竹馬不假,就算後來才認識的,又何來的“界定”標準呢?

婚前愛的天昏地暗的,婚後照樣變成左手右手,這都算好的了。

婚前愛的天昏地暗的,婚後兩看生厭恨不得掐死對方,這似乎更加普遍,哈哈哈哈。

用剛強的話來說:“不明白你們文化人都想些什麽?”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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