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撲朔迷離”的南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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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第94軍為宜昌守備部隊,現在日軍進攻襄陽,遠離宜昌500裏,這次日軍進攻是無論如何不會有宜昌的打算的,而且委員長已經高瞻遠矚地指出了日軍“並無積極甚大之企圖”,部隊在宜昌這裏閑著也是閑著,那就讓李長官調吧。不過江防軍司令郭懺還是有些意見,死說活說總算留下了一個第55師。
李長官命令第75軍和第94軍歸於右集團總司令張自忠指揮。5月5日張自忠接到委員長“長蛇出穴”的電報,當晚李長官給右集團司令張自忠又發來了具體命令,“敵分三路向老河口進犯,先頭部隊抵達鄧縣孟家樓一線,為我阻擊回竄。該集團軍派有力部隊迅速渡河,向敵後出擊,斷敵後路,與孫(連仲)湯(恩伯)兩集團軍緊縮包圍圈,聚殲來犯之敵於隨(縣)、棗(陽)地區璩家灣附近。”
據此張自忠於5月6日作出了第33集團軍出擊作戰的部署並下達了命令。現在的情況是第77軍第37師新敗不能作戰,隻能調第179師出征,那麽誰來指揮第179師呢?第180師潰敗,誰又能指揮第38、第179、第180師等河東部隊共同作戰呢?第38師師長黃維綱是非常合適的人選,但是這些亂七八糟的人事問題、黃維綱是處理不了的。即便是第179師、第180師這兩個師表麵上聽從命令、執行命令也一定會打折扣的。
第33集團軍下轄第59、第77軍和第55軍,第55軍的情況咱們後麵再說。現在張自忠能指揮的隻有第59軍,雖說馮治安是結拜兄弟,但那是在山西求活命最困難時期的抱團,第29軍進駐平津之後、“七七事變”之前,張自忠對日采取妥協態度,其出發點是為了盡量避免衝突以維持第29軍在平津冀察的地位和利益;而馮治安則對日強硬,這其實不符合中央和第29軍的利益需求的,但這卻是明晃晃的正義,無人可以說個“不”字,如此第37、第38兩師漸行漸遠,沒有戰事隻剩下鬥氣了。
“七七事變”之後,第29軍撤出平津改編為第1集團軍,但是總司令宋哲元的身體越來越差,血壓很高,頭暈無法站立,在此情況下,第1集團軍的指揮權由馮治安代理。雖然當初張自忠的實力和威信都比馮治安強,但就是因為強才得不到宋哲元的信任,這個道理不是太難理解吧?此前宋哲元離開第29軍軍長職務時大多由馮治安代理,此番張自忠羈留北平,那這次第1集團軍的指揮權就更是自然的事兒了。可是馮治安的做事兒就不是太地道了,兩軍在分配作戰任務時有輕重之分,這也到罷了,可是發軍餉的時候,由自己第37師升格而來的第77軍發的是法幣,也就是國民政府的錢,而由第38師升格而來的第59軍發的是河北票——這不是發廢紙嗎?!!第59軍官兵簡直是恨死馮治安了,以至於要鬧到第59軍準備脫離第1集團軍去投靠韓複榘。也就是韓複榘沒有要,其實要了就要了,你宋哲元、馮治安還能說啥啊?這是你往外攆的是不是?
現在張自忠為第33集團軍總司令、馮治安為副總司令,還是有些兩張皮是不是?張自忠指揮第77軍肯定有些顧慮是不是?而即便是第59軍也不是自己的鐵板一塊,第59軍主力是第38師,能打能吃苦,而第180師就差得多了,特別是師長劉振三,完全沒有把第38師師長黃維綱放在眼裏,這也是張自忠自己不得不兼任第59軍軍長的原因之一。
思忖再三,張自忠決定過河督戰。
6日晚,張自忠在快活鋪集團軍總部召集會議布置明日過河督戰事宜,恰在此時剛剛劃歸指揮的第75軍軍長周碞、第94軍軍長李及蘭前來報到,於是列席會議。
張自忠向第75軍軍長周碞、第94軍軍長李及蘭介紹完已經布置的各軍師作戰任務之後,命令第75軍接防豐樂鎮河防、第94軍接防鍾祥河防,現在第33集團軍原河防各部隊已渡河追擊日軍,河防空虛,張自忠要求第75軍、第94軍迅速行動填防。
會議最後張自忠宣布明日親自帶第74師渡河督戰。
張自忠的這個決定立刻遭到了眾位將領的反對,但是張自忠堅持要親自過河,無奈之下有人建議讓參謀長李文田給普門衝的副總司令馮治安打電話,請他出征,馮治安回答,“情況隨時變化,我離不開身。張總司令也不要去了,應顧全麵,以免有失。”
張自忠也知道此時自己不僅僅是第33集團軍的總司令,而且是第5戰區右集團總司令,擔負襄河河防的重任,幹係非同小可,要不是萬般無奈實在是不應該過河,所以並未反對李文田給馮治安打電話,因為以馮治安的地位和資曆,指揮襄東追擊戰是非常合適的,但是馮治安卻予以明確拒絕。
現在右集團的任務有兩個,一個是在襄東追擊日軍,再一個是河防,現在參謀長李文田建議副總司令過河擔負追擊日軍的任務是完全正確的,是以大局為重的,是沒有任何不合適地方的,雖然過河督戰有一定的危險性,但是集團軍副總司令遭遇危險的情況是不會發生的,也不在考慮範圍之內。關於張自忠準備過河督戰的情況,李文田打電話時一定告訴了馮治安,不然打這個電話是為了什麽?李文田電話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請馮治安代替張自忠過河指揮部隊,而且也沒有別人可以替代,但是馮治安直接拒絕自己過河指揮的建議——“我離不開身”——很明顯就是撂挑子的態度。
如果張自忠下達命令,馮治安自然會執行,但是張自忠沒法下這個命令,原因就是人事糾纏的曆史原因了。說實話李文田的電話就是一個試探,馮治安答應了自然一切都好,現在人家不答應,這個態度也說明、即便是張自忠下了命令也不會得到很好的執行。
會後,張自忠思來想去,給馮治安寫了一封信,派人連夜送到。
現在有一個爭論就是,張自忠過河督戰是不是自己要求仁?張自忠求仁得仁的說法有個重要的主張者就是李長官,在這裏再次提醒大家要著重注意《匝瑜定理》的正確性和普適性,也再次向大家說明李長官回憶錄確確實實是回憶錄界的高峰,是集大成者,大家在以後研習回憶錄的時候,一定要時時不忘《匝瑜定理》、處處運用《匝瑜定理》,一定要帶著《匝瑜定理》去學習、帶著《匝瑜定理》去工作、帶著《匝瑜定理》去生活。
李長官主張張自忠求仁得仁的依據就是6日晚張自忠寫給馮治安的這封信,李長官回憶錄裏是這樣描寫和記述這封短信的——
“自忠在奉命渡河時,曾有親筆信致該集團軍副總司令馮治安,略謂:‘因戰區全麵戰爭關係,及本身的責任,均須過河與敵一拚。如不能與各師取得聯絡,本著最後之目標(死),往北邁進,無論作好作壞,一切求良心得此安慰,以後公私,請弟負責。由現在起,或暫別,或永別,不得而知。’足見自忠在渡河前已抱必死的決心。”
棗宜會戰是非常徹底的一場失敗,甚至是比徹底還要徹底的一場失敗,因為丟失宜昌後果巨大,完全是預料之外的損失,再加上犧牲了一位集團軍總司令,這種失敗實在是太難看了。這種比徹底還要徹底的失敗必須要推卸責任,不然就不是李長官了。對於失守宜昌,李長官自然另有說詞,這個咱們後文再說,至於張自忠的犧牲,李長官認為是張自忠他自己就不想活了,這能怨得著李長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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