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首次參加陪審團的經曆分享
剛過去的一個周末下了2024年的第一場大雪,頓時把天地變成了銀色世界,讓人格外的歡喜。以至於周一的早晨還愜意的沉浸在雪白的夢境裏,遲遲不肯起床。想到又要麵對新一年沒完沒了的的工作計劃,本能的就想在這暖暖的被窩裏多呆上一會兒。更何況是在這冰雪寒冬的季節裏呢。
然而一回頭卻無意中看見了桌子上的一封早已開了封的信,順手拿過來看了一眼。上麵寫了些提示。這是我多年養成的習慣,通常會把信中需要做的事和時間寫在信封上,同時也標記在掛在牆上的月曆上,已防忘記,還便於快速查看。腦子裏快速的查了一下,好想最近沒有什麽事需要做。可再多看了信幾眼,突然發現今天就是一月八日——信封上的提示日期。天呢,我今天得去法庭報道Jury duty呀。這還是去年聖誕節前安排好的,可過了兩周的假日盡讓我忘的一幹二淨。
那就趕緊的吧!最晚8:30報道,還來得及。匆匆忙忙的洗簌吃飯,帶上上班的電腦就開車去了法院,想著自己被選中的幾率不會很大,很可能還可以去上班,便通知了公司的同事一下,因為10點還有個會要參加。我按照信裏的說明把車停到了指定的停車場。時間剛過8點,就快步步行到了兩個街區外的州巡回法院(Circuit Court)。911以後,進入許多政府部門都需要安檢,有點像機場安檢一樣。又要脫夾克,還得解腰帶,折騰了一番進了法院大樓。我們到指定窗口報道後每個人發個胸牌戴在胸前。然後所有報道的人被集中到一個大廳裏等候今天的抽簽。之前法院是根據法庭轄區的居民登記,隨機傳召一些人做為陪審團成員的候選。我是在聖誕節前的幾天收到法院的通知信的(summon letter)。按照信中的提示在網上填寫個人情況。如果沒有接到隨後的豁免通知,就要在指定日期到法院報道。信裏他們給每個報道的人都已指定了一個號碼,我的是454。到了法院大廳看到有人是610號,所以我猜我們這一天可能有600多人收到了傳召通知信。但是實際上今天來的也就300來人。可能有人在回信中提供了無法參加的理由,比如說已經有的出差安排和不允許的健康狀況等,就可以在回信後被排除。看著大廳裏有300多人坐在一起,有點讓我想起了兒時國內熙熙攘攘的火車站的候車大廳。初步環視了一下大廳,並沒有看見太多的亞洲麵孔。包括我也就三四個吧。大家在大廳等了一會兒就看見一個身披黑袍的法官站到台前開始和大家打招呼並介紹今天的日程和規則。意思是每個人有機會能被招來參加陪審團是每個公民履行的義務之一,應該感到榮幸。參加陪審團的人每天還有補助。各州不同。我們州規定參加遴選的人每天有$10。被最後選中成為正式陪審員的人是每天$18。通勤補助更少,是每英裏7分錢。說完大家都笑了。因為這點錢還不夠午飯錢。今天需要組成六個評審團,五個是刑事案件(criminal trial),一個是民事案件(civil trial)。根據我們州的法律,每個案件需要12個正式的評審員和兩個備選的。但是初選需要為每個評審團隨機抽取大約30個人,以供雙方律師的最後篩選。
說實話,自從入了公民以後十來年,我還是第一次被抽簽選中參加陪審團遴選。之前兒子被抽中過一次,但也沒有進入最後階段。所以對整個過程一無所知。之前許多朋友也說參加陪審團很麻煩,即費時間又耗精力。所以都找各種借口盡量不參加。這無疑也讓我有些緊張。自從一進入法院大門就一直揣著忐忑不安的心情,並下意識的希望自己不被選中。不一會兒抽選結果出來了。每個被初選中的人會被叫出名字。法官念第一個人的名字時先念了一個J,然後就開始結巴起來。我便開始有些緊張。因為我的名字是以J開頭的, 而且我知道我的名字不容易被西方人用英語念出來的。果不其然,一陣結結巴巴之後,我的名字終於被稀裏糊塗的念了出來。我被領到前台領取一個帶有一號的牌子,那是我的陪審員號碼。之後被選中的人陸續站到了我的身邊。大約每30個人左右被領到樓上負責各項審理案件的法庭門外(各個審訊法庭都標有division號。每個巡回法院有好幾個審訊法庭負責不同類型的案件,比如有青少年法庭,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等。每個審訊法庭有一個主審法官)。因為我是一號陪審員,所以到哪裏總是排在第一位。無法隨大溜,這讓我舉著手裏牌子的同時心裏多少更緊張了一些。可也沒辦法。
過了一會兒,法庭領審員讓我們按照號碼順序進入法庭。我是一號,自然就被安排在了第一排的第一號坐位上。我四周環視了一下,法庭正前方是主審法官的位置,緊挨法官左邊是書記員和證人的席位。右前方便是控辯雙方當事人和律師的座位。等大家都到庭了以後,法官才最後一個從與法庭相連的辦公室出來。然後大家不約而同的起立,法官再請我們坐下。法官先是噓寒問暖的歡迎大家幾句,接著就介紹案件類型,庭審議程和法庭規則。我們參加的是民事訴訟。和我們一起開庭的其他法庭審理的五個案件都是刑事案。法官會先確認每個陪審員的身份:1 必須是21歲以上。2 必須是美國公民。3 必須是巡回法院轄區裏的合法居民。4 現在沒有被判重罪並被剝奪法律權利。然後大家舉起右手一起跟著法官宣誓,保證自己會遵守法庭規則,完全根據法庭控辯雙方提供的證據公平的形成自己的獨立意見。不受任何外界和他人的影響。對當事人不施以針對種族,膚色,信仰,性別,性取向和政治立場的影響。
待大家坐下後,法官便示意控方律師可以先開始發言並向大約30個準陪審員提問。我們每個人如果有問題和不同意見可以舉起手中的牌子(paddle),提問律師和法官允許後方可發言。每一個人的名字和問題都會被書記員記錄下來。我沒有看到攝像頭,但是並不確定是否有無監控錄像或錄音。控方律師提了許多問題。我的感覺是他想通過我們的回答和意見中篩選出去不利於控方的陪審員。之後辯方律師也會進行類似的提問。最終的陪審員名單必須是控辯雙方都接受的人員。我們州規定每個評審團需要12個正式成員外加兩個備選人員,也就是說要從我們這個審訊法庭裏大約30個參加最後遴選的人員當中選出14個人。
控方律師的一頓發言和問題之後我便開始意識到其實他已經在潛移默化的對我們這些陪審員對即將開始的案件施加影響。比如他開頭就說,這次民事訴訟是關於交通事故涉及的人身和財產傷害案。不屬於刑事案件。後者的判決結果對當事人的影響比較大,所以需要的證據力度(burden of evidence)也比較大。而民事訴訟案件中的證據往往隻是多一點少一點的問題。證據的力度可能無法100%確鑿,就像是天平隻需看略微的傾斜的是哪一邊。然後就說在交通過程中,駕駛人員需要高度警覺周圍的環境和人,高度集中精力避免任何交通意外的發生。如果他疏忽大意就應該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付全責。責任方不僅需要負責當下的醫療費用,還要賠付由此造成的生活質量下降帶來的補禓等等。然後又問我們是否會對有犯罪前科記錄的當事人有偏見,或由於參加宗教活動或其它事由而對涉及教堂的訴訟有同情等等之類的問題。所以我已經對要審理的案件背景有了個初步輪廓。當然這其中就有人舉牌發言說自己是某個教會的忠誠信徒,對教會有感情。有人說自己是醫院外科的護士,每天都接觸許多傷者 ,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多有同情;也有人說自己曾經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至今仍有傷痛在身。還有一個人說自己是家庭小生意人,每天都有許多事情要做。和大公司職員不同,他參加陪審團花費的時間會對他的生意有很大影響。還有一個人披露說她的侄女嫁給了控方其中的一個律師,需要讓大家知道。當然這些人最後都表示不會讓個人經曆和自己的情況去影響判斷,都會公正的對待今天的訴訟,但是我看到律師也都一一記下了他們的名字。上午的時間就這樣過去了,法官宣布午飯後公布遴選結果,並多次強調,從現在起,我們不可以對今天的訴訟案件去網上搜索,也不能和其他陪審員或家人朋友進行討論,不允許在任何社交平台上發表和案情有關的言論或評論,直到他允許或審理結束時為止。
午飯也隻有大約45分鍾的時間,法院大樓裏有小賣部可以買些簡單的午餐和飲料,我也就沒有出去。我買了個比較簡單的午餐花了近$14元,確實是超出了$10的補助了。休息期間趕快給家人和公司通報一下,我被“幸運”的選中了。可能需要大約兩天的時間參加陪審團。在美國,所有公司是允許帶薪參加陪審團的。所以不必因此擔心。但是如果有重要會議或日程安排,還是需要提前通知一下為好。公司不會為難你。
下午開庭前,我們30多個預備陪審員被分成兩組,重新排隊。我依然是在第一組。進了法庭,才知道雙方律師和法官已經把最後陪審員遴選出來了。我們第一組14個人就是留下來的最後陪審員。其他人就可以出去了。不過後來得知,這些從我們這個陪審團遴選出去的陪審員有可能再讓去參加其他需要陪審團的遴選(比如原來的遴選陪審員不能滿足雙方律師的要求而不夠14個人)。我發現那些有可能對某一方施以同情的人都不在最後的陪審團裏。
總之,看來我們是被徹底鎖定了。這幾天就得耗在法院裏了。這真是人生第一次。可發過來心裏想也好,正好借此機會好好領教一下帝國主義的司法過程。看看美國的法院到底是如何工作的。之前在國內我們大部分人都不願意惹上官司,因為司法不透明。對於無權無勢的老百姓來說更是缺少公正。看見法院的大門就頭疼。以前對西方的司法製度的了解也隻是通過電影和書本上的間接介紹或道聽途說而已。雖然入籍宣誓時表示會盡各項公民義務,其中包括參加陪審團,但總覺得離自己很遙遠。入籍十多年來也一直沒有被隨機選上過。想到這裏,心裏多少有些安慰,甚至還有少許慶幸。既來之,則安之。接下來就需要專心致誌的了解案情了。我將盡力公正的做出自己的判斷。
這時法官又開始宣布新的規則了。我們陪審員必須完全根據法庭呈現的證據進行判斷,而且需要等到所有證人和證據展示完以後再形成最終結論(verdict)。期間我們陪審員之間不能互相討論案情。法庭給我們每人發了個筆記本和筆以供記錄控辯雙方展示的證據,但隻為自己參考之用。備忘錄在結案後會被銷毀,不做保存。我們不允許使用手機記錄和拍照,或錄音。手機必須靜音(如果是刑事訴訟陪審員,在陪審期間必須關掉手機)。我發現備忘錄還是滿有用的。因為證據展示好多,往往也很快,你需要記下你認為的關鍵內容,特別是案情的時間發生線,可以幫助你鑒別當事人和證人提供的證詞可靠性。律師呈堂的時間也不是沒有時間限製的。對於不利於自己當事人的證據都盡量輕描淡寫,或加快語速帶過。而這往往是需要你留心的地方。反過來,他們強調的證據多半是對自己更有利的。控辯雙方律師都會當庭對質雙方的當事人,此時當事人會被宣誓保證供詞的真實性(雖然這不完全可能,但是當事人的所有供詞會被如實的記錄下來,並和案情一起保存。即使案情結束,以後也有可能會被其他律師調閱和做為其他相關案件的證據。因為這是當事人宣誓後的證詞。千萬別說假話,不想說就說不知道或幹脆不回答)。律師的水平不盡相同,有的律師善於展示證據,有的會從當事人問答中找出破綻,有的則會利用同情心或其他心裏因素來影響陪審員。所以我覺得陪審員最不應該罔顧事實,感情用事。即使我們參加的是民事訴訟,也不表明應該無原則的偏向任何一方。這事關公正和原則。猶豫不決的時候,就把我們自己放到雙方當事人的身上好好想想。偏向任何一方都會對另一方造成對社會公正性的質疑。甚至對他們的人生觀造成負麵影響。我們的訴訟案裏雙方當事人都是非裔人,而且看上去也都不富足,所以不存在膚色和貧富的偏向問題。我們聚焦的都是雙方展示的證據。控辯雙方辯論過程所需要的時間根據訴訟案情的性質可能不同。大部分民事訴訟一般不超過兩天。刑事訴訟案件的不確定性大一些。午飯期間,我們就得知一個其他法庭的陪審員參與的案件需要三個星期。這確實是太熬人了。
我們這個案件大致是發生在三年前。大體情況是,雙方當事人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了車輛的碰撞。後麵的車主(也就是我們案件中的被告,也是辯方)當時正為教堂做義工並用教堂的車接送教友。事故發生的當時都沒有任何人員受傷的報告。雙方把車移到路邊並通過交警也做了記錄。但是前方被碰的車主(也就是我們案件中的主告或控方)起訴辯方說是由此造成了身體傷害並留下了終身疼痛後遺症。要求賠償(雖然並沒有說賠償的具體金額,但是感覺是非常大的,因為控方律師一開始就提到了對生活質量下降的賠償)。然而在辯方律師對問控方當事人的過程中,我和其他陪審員發現控方當事人的證詞疑點很多。當辯方律師調出一年前相關訴訟中的做證記錄(deposition)之後,許多相同問題的答案卻大相徑庭(我猜想他之前曾經起訴過辯方沒贏)。主訴人刻意的隱瞞了一些關鍵的事實真相。比如他在這次交通事故之前的五個月曾經有過一次由於自己原因導致的嚴重車禍。一年前還在父母家的樓梯上摔傷過一次。隱瞞這些曆史是他想把他身體上的後遺症歸到最近這次碰撞。控方律師提供的證據也很有限。最近這次碰撞非常輕微,從他們提供的照片上看,後車杠上隻有一個幾乎看不見的小凹陷。我們評審員也大部分有過開車碰撞經曆,知道這樣的事大部分私了完事。而且這樣的輕微碰撞完全不足以引起像他這樣申訴的傷殘和後遺症。所以控方律師多數時間都是借無法證明與此交通事故有關的傷害來烘托同情心。第一天的庭審持續到下午四點多。期間我們陪審員被安排在了一個叫做deliberation 的封閉房間用來休息之用。
法官宣布第二天接著審理。說是審理,其實法官在陪審團審理過程中就是一個組織者的角色。主要是控辯雙方的交鋒。有爭議或搶話的時候,法官才出來幹涉。這裏需要說一句我這次學到的知識:法庭展示的證據必須是控辯雙方律師之前都交流過和同意的。任何一方不能臨時拿出新的證據。我不知道這是否合理,尤其是在中國電視劇裏經常看到一方突然在法庭上出示對方完全不知情的證據,使對方措手不及,無法應對。先不說刑事案的訴訟是否也是如此。但是想想美國法庭這樣做也許更有道理。你拿出證據指控對方,總得給對方辯證的準備時間吧。當然我感覺這也是有條件的。雖然雙方可以事先互通證據,但是不能事先泄露給他人和媒體。結合目前對前總統川普的諸多訴訟,我們就看到了法官對川普發出的禁言令的必要性。因為互通證據之後,對方就無疑知道了證人的情況,如果你提前泄露出去就難免會發生極端人士對證人產生威脅的可能。
天氣預報說周二會有大雪的可能。這讓我們這些陪審員都有些擔心第二天的交通安全。法院說我們可以在第二天出發前打電話確認。回到家才感覺到很疲憊。想必是一整天的緊張和庭審讓我完全忘記了疲勞。吃完晚飯洗了個熱水澡就躺下了。妻子隨便問了一下,我說案件結束前不讓和家人討論就直接睡了。第二天早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天氣預報。上午是雨,下午就是雪了。趕快給法院撥了電話得到的答複是如期進行。沒有辦法,隻好趕緊吃飯收拾東西出發了。法院在市中心,多數時候交通擁擠,更何況是早晨上班時間了。一路小心謹慎的開車安全的到了法院,很快就看到了同伴的陪審員。開庭後法官說盡量在上午把案件結案,讓大家早點回去。我們懸著的心才放鬆了下來。接著控辯雙方律師總結了各方的情況後又做了回顧性發言。意圖是把有利和關鍵的證詞重申一遍,加強對陪審員影響。期間控方律師展出了一個新的證據,立即被辯方律師要求法官宣為無效,法官也同意了。最後就是我們陪審團形成共識的時候了。我們被移到一個封閉的屋裏,就法庭給出的三個問題提出意見。每個人對三個問題必須全部同意才能簽字。當然這時我們可以互相討論了。大家討論的很積極,許多人都做了備忘錄。我們認為法庭需要給我們出示交通警察當天出示的記錄,使我們能了證偽當事人的證詞。我們也想知道當事人出示的醫療賬單的具體內容。但是法庭並沒有接受我們的要求(其實索要額外證據不是我們陪審員的權力,我們隻能用法庭展示的證據)。我們隻好討論和發表各自的看法。最後,其中一個陪審員需要自願牽頭代表大家寫下最終意見,然後交付同意的陪審員簽字。民事訴訟陪審團隻需要12個陪審員中的9個同意就算通過。不同意的人不需要簽字即可。我們當中的11個陪審員都同意有利於辯方一方,形成了絕對多數意見。回到法庭,看到有些焦慮的律師,我心裏感慨很多。正像有些陪審員說的,感覺這是一個事先就能想到勝敗比較明顯的訴訟案例,為什麽不去協調解決而要走陪審團程序呢?陪審團訴訟即費時,又費錢。如果勝算希望不大,真沒必要。後來一想,雙方的事情取決於於雙方的意向。如果法國調解無效,其中一方堅持,另一方也隻能陪著不是。
法官宣布了我們陪審團的意見後,雙方律師都沒有提出異議。法官就宣布結案了。看了一下表,此時已經過了中午,將近下午兩點。午飯都沒有吃。法官也是希望我們在大雪來臨之前讓大家安全的回去,所以就跳過午飯時間接著審理了。望著窗外開始飄起的雪花,我們大家終於放鬆了下來。最後法官也來到我們的討論室感謝每一個陪審員對法院工作的支持。他介紹說,由於疫情無法開展陪審團工作,過去三年各法院都積累了許多案情需要加快處理。法院工作量很大。法官和有關工作人員也很辛苦。他希望這次陪審員經曆能給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這不僅是做為一個公民的義務,也是公民參與司法實踐和和行使司法權利的榮耀。
和大家一樣,我也確實感覺這是一次非常難得和有意義的經曆。我不僅認識了許多陌生的朋友,學到了許多司法知識,更是親身體驗了美國司法製度的一個運作過程,並促使我深思美國立國的先驅們精心設立的司法獨立的必要性。在這個案件審理中,法官和我們一樣,對控辯雙方展示的證據事先並未接觸。法官對案件最後的結果也未加絲毫影響。更沒有任何他人幹預。我們12個陪審員雖然互不相識,來自不同的行業,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但是大家對待訴訟非常認真。而且能明顯感受到那種強烈的正義感。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想,這不就是我們中國老百姓世世代代所期待的嗎?其中一個陪審員最後說他感覺最大的收獲是,以後遇到任何交通事故,都要及時拍照,並盡量記下目擊證人的信息和所有證據,並永久保存。想想我們這次案件中的控方就是在事故發生後的好久才起訴的。當時無事,並不意味著以後不會有事。我們這次案件中的被告和車上的證人都說當時感覺到他們的車先是被另一輛後麵的車追尾後又撞上了前一輛車。但那輛追尾的車很快逃逸了。因為他們當時沒有及時的拍照,使這些證人證詞的真實性有所折扣。
最後說一下。雖然美國各州法律不盡相同,但是應該大同小異。希望筆者這次難得的經曆能給朋友們對未來可能參加的陪審團提供一些參考。大家不必擔心,如果英語沒有大問題的話我鼓勵參加。其實審理期間我發現有些美國人對有些法律術語也不大懂。但是你有權利可以隨時舉牌要求律師解釋。對於沒聽懂的問題可以重問一遍,甚至兩遍。大可不必感到內疚。我相信參加過陪審團的人都不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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