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自媒體人鄭旭光,有一個"旭光時評"的視頻節目。與許多華人自媒體人不同,鄭旭光在節目中時常討論美國政治,盡管他對美國政治的解釋常帶偏差。
在最近的一期節目中(緣何三藤校校長國會作證釀成史詩級車禍:證詞由同一律所準備!),鄭旭光對事件的分析錯得令人哭笑不得,他對哈佛校長的指責沒有任何依據。
鄭旭光沒有弄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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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旭光中對哈佛校長表現的批評的依據,來自她與一名女議員(Elise Stefanik) 之間聽證會上的對話。在這段對話中,女議員質問哈佛校長,那些針對以色列/猶太人的仇恨甚至血腥暴力的言論,是否違反了哈佛大學"學生操守準則(code of conduct)。針對這一問題,兩人的話原文如下:
哈佛校長: it's at odds with the value of Harvard, but .. 這與哈佛的價值觀相違背,但...(被議員打斷回答)
女議員: You can not say it is against the code of conduct at Harvard? (你不能說它違背了學生操守準則?)
哈佛校長(接著自己被打斷的話說):at Harvard, we embrace the principle of free of expression, even the views of objective, offensive, and hateful...在哈佛,我們崇尚自由表達意誌的原則,哪怕是對立的,令人感到冒犯的,仇恨的言論(也是可以自由表達)..
在這段對話中,哈佛校長間接地告訴女議員:【那些針對以色列/猶太人的仇恨/甚至血腥的言論,沒有違反哈佛學生操守準則】.
鄭旭光顯然不知道這段對話,但這並不妨礙他產生"哈佛校長拒絕回答這個問題"的錯覺。他的所有的分析,都是基於這一違背事實的錯覺。
2
在節目的標題中,鄭旭光暗示觀眾,三位大學校長的證詞出自紐約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是她們聽證失敗的主要原因(甚至唯一原因),因為"她們擔心自己可能被起訴"。這是對美國啼笑皆非的解釋:
如果這些大學校長真的有違法行為,大學的律師們早就通知她們,不會等到被國會召喚才找法律谘詢。況且,美國國會不是處理司法案件的地方。與所有國會聽證會一樣,這次三位大學校長的國會聽證,也是國會議員們的政治操作。
1)
美國有一個政治名詞,"政治正確"。它的具體定義應該是,"不加限製地推動那些原本美好的政治理念", 如把"反對種族歧視"推廣到"白人與少數族裔之間的糾葛, 不分青紅皂白地一律是少數族裔受歧視的結果"。
推動政治正確,是美國極左派的標誌性特征。極左的"政治正確"與極右的MAGA一起,正在撕裂美國社會。
2)
作為美國極左派的大本營,美國大學在這次以哈戰爭中一邊倒地支持巴勒斯坦的表現,為美國極右派(MAGA)提供了一個不可多得的攻擊極左派的機會。通過對這三位著名大學的校長"審訊", 極右派達到了打壓極左勢力的目的。
就如那位紐約女議員(Elise Stefanik, 共和黨人,川普的鐵杆支持者), 在質問"那些對以色列/猶太人的仇恨甚至血腥的言論,是否違反了哈佛大學的學生操守準則"時,她要求哈佛校長(不要廢話)隻回答"是或不是", 就是典型的撈取政治資本的問題。如果哈佛校長按Stefanik 議員的要求,隻回答“沒有哈佛操守準則", 那麽, "哈佛允許仇恨以色列/猶太人言論"會成為極右派撈取政治資本文章的頭版標題。但是,當哈佛校長全麵回答這個問題之後 (它與哈佛的價值觀相違背,但在我們崇尚的言論自由的環境下,這些言論是不被禁止的 -- 沒有違反學生操守準則), Stefanik 問題對哈佛的損害就被降到了最小。
3)
鄭旭光不僅沒有聽出來這個回答,認為哈佛校長拒絕回答這個問題,還認為哈佛校長在議員的逼問下應該回答"是,這些言論違反了哈佛的學生操守準則"。
在他的節目下的評論中,我告訴鄭旭光,你這麽說,是建議她撒謊。從哈佛校長拐彎抹角的回答中,鄭旭光應該聽出"盡管那些言論與哈佛的價值觀相衝突,但在言論自由的環境下,它們有自由表達的空間。"
言論自由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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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評哈佛校長失職/因此應該辭職時,鄭旭光使用哈佛前校長 Lawrance Summers 的話作為一個依據。麵對哈佛校園內支持巴勒斯坦的遊行,Summer 說這些學生的行為讓他感到"惡心", 但Summers 沒有說自己會采取什麽行動製止這些遊行。
這次國會作證的哈佛校長對學生遊行中的言論的評價: they are abhorrent to me personally...(對我個人來說,它們讓我惡心)。然而,鄭旭光似乎沒有意識到,除了兩位前後校長都覺得惡心之外,他們能做的事一樣的有限。區別是,前任校長站著說話不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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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美國大學普遍且大規模的支持巴勒斯坦的遊行,以及那些針對猶太人過激的言論/口號,美國大學管理層處於"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的尷尬政治境地。在以哈戰爭的背景下,對這一問題的回答,這不是某個校長的問題,它是美國既有政治體製下的必然結果。
1) 選擇不作為,大學校長們會受到一部分國會議員的責問,你們怎麽能允許仇恨言論?
2) 選擇有作為,製止學生支持遊行示威活動,大學校長們會受到極左派議員的責斥:難道崇尚言論自由不是在哈佛的價值觀的一部分?別繞圈子,隻回答"是或不是"。
鄭旭光認為,作為私立學校,哈佛可以對給言論自由設計一些"界限", 但哈佛覺得那不是自己的價值觀,因此,這位女校長應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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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哈戰爭中,以色列為自己的未來消滅哈馬斯的戰爭行為應該獲得支持,美國大學中聲勢浩大的支持巴勒斯坦人的遊行示威讓人不解,甚至憤怒。
然而,這就是言論自由的代價,這似乎是鄭旭光不願支付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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