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散記(07):小費,小費

上篇談到打的被宰,有的朋友說,繞道固然不對,但可能對方以為你多付的幾塊錢是小費。似乎事出有因,可以理解為多付對方小費。
 
關於小費,在美國熟人之間也是一個經常聊到的話題。有資料介紹有人在紐約某大飯店的餐廳裏當差,某日遇到一個剛從賭場裏出來的贏家,一家夥給了她一萬元美金的小費。也有資料說,中國人在美國旅遊從來不給小費,因為沒有這個習慣。也可能剛從溫飽中走出來,一下還不舍得平白無故地給別人錢。
 
不管怎麽樣,關於小費的故事很多,版本不少。大手筆的小費我沒親眼見過,沒給小費的現象倒是見過幾例。
 
那倒底小費該怎麽給呢?給多少才合適?
 
一般來說,在餐館吃飯,別人給你服務,幫助你擺放和收拾餐具,這個是要給小費的,費額一般是餐費的15%左右。多給不限,少給受白眼。我以前有一位女同學,曾經是省歌舞團的主演,多年前來到美國,開始時在餐館開工。說就是靠小費養活自己和家庭,因為麵容姣好,善於言談,小費得到較多。最後在一位台灣女老板的餐館受到重用當到領班的位置,小費就更可觀了。
 
但如果說是吃自助餐,餐具自己取用,吃飯完後自己收拾,則不用給小費。
 
我在美國旅遊期間,一般也是這樣處理。但萬事都有例外,記得在旅遊列車上由於我們的臥鋪車票與一日三餐捆綁,吃的是套餐。看到別人有給小費的,也有不給的(都是白人,火車臥鋪因為票價昂貴,一般中國人不去坐)。我則堅持每餐給三塊錢小費。妻子說,別人都不給,我們也不給。我說,別人不給是別人,我不能給美國人一個刻板的印象,好象中國人都是貪小便宜的人。在從芝加哥到舊金山和從舊金山到洛杉磯的全部火車旅遊的旅途用餐中我都是堅持給小費。
 
參加旅遊團旅遊,導遊和司機也是要給小費的。而且這種小費是明文規定,寫在旅遊合同中。一般導遊連司機的小費每個旅遊者每天要付他們七塊到八塊。
 
打的,我也給小費。
 
一般是票價總額(如果有零頭,我則補夠整數)+三兩塊小錢費。一路旅遊下來,我遇到過南美的士司機,也有香港移民來的司機,也有的是東南亞國家來的,都是如此對待,不分黑白人種。比如說那個香港移民來的的士司機,看上去有四十來歲了。我們從舊金山的漁人碼頭停車場上他的車到不遠的假日旅館。一聽他普通話的口音,我就知道是說粵語的。開始我以為他是廣東來的,後來他告訴我他是香港來的。他在車上告訴我,他的未婚妻是廣西陽朔人。到了目的地看表顯示才四塊多不到五塊。我問那個司機我該給多少,說粵語。他說“隨其啦”,五塊、十塊都可以。我給了他七塊。彼此道了一聲再見。我問將來怎麽解決夫妻團聚問題。他回答說,再幹幾年,等掙足了錢可能回陽朔定居,說那邊生活費用低些,舊金山消費太貴了。
 
這個話是對的。我有一個前同事,五年前我第一次來舊金山旅遊時還借住在她家兩天。當時據她說九十多平方米的公寓值六十萬,因為可能是低收入家庭政府幫了一半,自己長期貸款一半買下來。但今年來,打了電話去問候她。她告訴我,家已經搬到拉斯維加斯,因為舊金山消費太貴了。
 
小費文化可能是西方社會的一種約定俗成,按雙方的約定辦,是市場經濟成熟的一種表現。在我所遇到的大多數司機,你問他,需要給你多少錢,他都是按表上顯示的數字說的。而小費數目則是由乘客我們自己的意願付給。比如,表顯示車票七塊多,你給他十塊,他應該找你兩塊多。你可以說,不用找了。那多出來的兩塊多就是給他的小費。不給小費,一毛不拔作鐵公雞狀,固然不妥;但強取豪奪,錢沒找補,就拿上人家的錢跑了,就更不對了。
 
住旅館也是要給小費的。
 
每天三兩塊,也有某一天忘了給的現象。第二天就多給一點,比如五塊。給多給少,一般可能除了你所住旅館的檔次水平,也要看服務質量和態度以及自己的心情和意願。小費不是不給,而是要給得合理,有時給的是心情,是對對方服務工作的一種肯定。在我看來,給小費既是一種西方社會的一種文化,更是一種生活的藝術。
 
給小費還是一種隱私,生人之間也不願意談這些。給得多了,別人說你是炫富;給得少了,別人說你是小氣。就象私人日記,誰願意給別人知曉自己的想法捏。所以這篇文章也不能多寫了,就此打住。
 
——20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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