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報刊雜誌,投稿時要注明是否在網上發過,發過的一律拒絕。因為報刊雜誌錄用了,版權就歸他們了,將來你成了著名作家,他們可以打版權官司。
可恨。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先投稿,知道錄用或不錄用後再放到網上。還有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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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多多,隻能調整自己的程序。周末快樂。
-十月紫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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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2023 postreply
16: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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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不同意轉載,但至少要征得本人同意,熱點網這種做法真的不太尊重作者,無論作者的文字功力如何。
-十月紫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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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2023 postreply
16: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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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人家孔乙己早就說過:“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麽?” :D。嚴重懷疑
-廢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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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23 postreply
04: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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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地去看了一下,此網頁腳小字注明如下
-十月紫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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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23 postreply
08: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