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人生(為數不多的)讓人感動的行為。
大部分人二十歲上下時還是願意結婚的,因為對未來有希望有憧憬。後來也許婚姻不順,也許一方早走了,無論如何,至少當年做這份承諾的時候,表現一個人的誠意。什麽是“年輕”,其實是這種純真,這種對未來的夢想。
為啥年齡大了的、離婚的創傷的,很多就不願意再結婚了呢?反正不是更勇敢,更相信愛情了吧?就是被苦難磨皮實了,被命運cao怕了。所以一個人是“年輕還是衰老”不是物理狀態不是皮相決定的,是心態。永葆青春的秘訣不是護膚、做醫美,是不接受命運對自己的“皮繭化”。這也是我為啥整天說,退休後要去百老匯,要練肌肉,拿槍打外星人。80了單身了也要再步入婚姻殿堂(沙沙在隔壁還引用了我這個梗)。
因為我拒絕歲月對我的define,我要define我自己的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