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刺你呢你該知道我從來都不是那種“為了愛而分手”的人,無論什麽情況。愛一個人,就要用盡全力把她他留在身邊。
原因我講過了——你當成寶貝的,其他人未必稀罕。你舍不得罵她一句,別的男人可能動手打她呢。永遠都不要認為你的愛人和別人會更幸福(除非她壓根兒不愛你)。
放到Chris的身上,他覺得自己殘廢了就連累了Pia?事實上是Pia在認識他之前,那麽多年不也沒能嫁出去嗎?甭管什麽原因(優秀而眼光高,找不到共同語言的),反正沒嫁出去,就證明很難碰上合適的。你現在讓她走了,她還是嫁不出去,哪怕她很優秀。
一句話你喜歡什麽就要盡力去爭取,然後好好珍惜這個人就是了。“她和別人更幸福”,這都是扭曲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