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心裏冒出這樣一個問題,400年前從英國駛往新大陸的五月花號,如果乘載的不是西方清教徒,而是一船我的先民,會發生什麽事?
“公約”是不會有的了,那是人家的玩意兒。洋人清教徒天天念《聖經》,自然喜歡立約,人神之間有“約”,人與人之間也得有“約”。這是必須的。
船一旦離岸駛入茫茫黑海洋,就不再受原來岸上州縣官衙的管製,一船人鐵定了此去不複回的心,從漂泊海上到登上彼岸開始新生活,自成一個社會,是需要有個規矩的。同胞們都是在儒家文化熏蒸中熏大的,認知上講究分等級、明貴賤。大家想到的差不多就是立一幫會,取個忠義堂號,擁推一“老頭子”,然後是四大護法、八大金剛、一十六孩、三十二孫......天王蓋地虎,寶塔鎮河妖。
要不按年齡排出大哥二哥三哥四哥來,船上四十一男人就是四十一兄弟。有難同當,有福同享,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刺青花,喝血酒,五魁首六六順,必要的儀式都過一遍。
我說的這些是假定都是熟人,大家都認識。要是大家不熟,那就不好說了。船一入大海,乘在上麵的立馬就分出個福清幫、溫州幫、東北幫來,然後是火並。手起刀落,血光衝天。切哩哢嚓,從船頭殺到船尾,再從船尾殺回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直殺到一幫獨大,死的扔海裏,沒死的表示服貼為止。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