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跳出車,打開我的車門,拿走包,開車跑掉。前後10秒鍾,我都沒看見那個人。有好幾個witnesses,一個女的一直在叫,但是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叫啥呀。另一個男的打電話給911,警察剛好就停在後方50米處,沒看見。911告訴她,她才走上前來的。
現在我十分慶幸自己“反應慢”了。假如我當時去阻止罪犯,對方很可能就掏出槍來了。也慶幸娃不在車上,更慶幸老公不在車上。他五大三粗還整天健身,肯定會衝上去阻止那個人,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我現在其實很欣慰,當然各種補辦身份證,信用卡報失等,很麻煩。也沒有手機隨時讀大家的文章了。沒有手機的日子好奇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