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的起源還是開發商,簡單一句話,車位不夠。其實在地下多挖個停車場就夠了,但房屋的賣價隻能按地表以上的麵積賣,如果把建立停車場的的費用加到房屋費用中,房價更高了,開發商怕沒人買。
深圳的車位是共有資源,不能買賣,也不能私人擁有,當時開發商賣房附車位給賓利姐時就是忽悠,要我就去告開發商,跟打滾兒哥鬧根本沒用。
糾紛的起源還是開發商,簡單一句話,車位不夠。其實在地下多挖個停車場就夠了,但房屋的賣價隻能按地表以上的麵積賣,如果把建立停車場的的費用加到房屋費用中,房價更高了,開發商怕沒人買。
深圳的車位是共有資源,不能買賣,也不能私人擁有,當時開發商賣房附車位給賓利姐時就是忽悠,要我就去告開發商,跟打滾兒哥鬧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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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住了千萬級的公寓、開著超級豪車依舊不能保護好自己的權利,不堪啊!大家都是以上欺下。。。
-紫若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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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22 postreply
04: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