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我有一個很天真的想法。我想到大陸去,擺脫我台北富家千金的身份,找個善良純樸的窮男孩嫁了,不是抱著買潛力股的心態指望他將來飛黃騰達,而是要和他過普通的小日子,用我的溫柔抹去他為生活掙紮的汗水,用我的美貌安慰他在這嫌貧愛富社會所受的委屈,替他生養孩子撐起一個家。
我當時不是隻有這想法而已,甚至還著手開始進行。我讀博時一個暑假回到台北,聽說一個台商在招懂英文的特別助理。我去應征很順利拿到那份工作。但很快我發現那位台商是個色狼,竟然還沒正式上班就要請我到卡拉OK。我立刻辭了工作回到美國繼續我的學業。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我是不具備實行我那天真想法能力的,一來不知社會凶險,二來最實際的問題就是我的家務能力很差,笨手笨腳連做個普通的飯菜都做不來,根本沒有過普通小日子的家務能力。我現在的家是靠著兩個手腳靈活做事敏捷的波多黎各裔大媽保姆才得以維持的。
我在想如果當時有個女孩有和我一樣的天真想法,但沒有我的缺點,一來知道如何規避社會凶險,二來手腳靈活敏捷家務能力一流,如果她真的去實現那個想法,她的命運軌跡會是如何?她會幸福嗎?如果她的三觀和也我一樣,我想她會在平凡的小日子裏找到幸福和滿足的。
這就是我打算寫這篇《曉芸》小說的原因。
寫作的視角選擇上我采用女主角的一位朋友的視角,而不是全知的所謂上帝視角。小說中的“我”是女主角的朋友,從那視角來述說女主角的故事。我這是模仿Sir Arthur Conan Doyle。他在《福爾摩斯探案》裏是從華生醫生的視角來述說福爾摩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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