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十一二歲的時候,我爸升了副廠長,之後我們就從外麵搬進了化工大院裏,---這裏麵給出以下兩個信息:
1,他們並沒有住在院裏,也就是說鄰居並不是一個廠裏的同事,他們很可能彼此不認識。
2,他們在孩子十一二時才搬到大院裏,此時新鄰居根本不知道龍漸瑤不是親生的。因為當年她才一個月大。
結婚倉促是因為兩個孩子都太小,男女都需要對方的幫助。龍漸瑤母親是家庭主婦,常年在家照顧孩子,應該很難認識化工廠的人。
兩家親戚應該知道底細,但大家一起保守了這個秘密,直到孩子長大。應該是有共識的。
化工廠的鄰居同事等都以為兩人是親兄妹,這時候要結婚的話,作為家長的父母確實是無法解釋清楚的,再加上兩人的名字,會給熟悉不熟悉的人造成很大誤解,總不能拿著親子鑒定書挨個給人家看。
希望能給親愛的BC解答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