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摯愛”的妻子新喪,灣區某男便閃婚,之後因雙方衝突,報警驅逐暫居的嶽父嶽母。
人們說,嬸不能忍,叔也不能忍。
麵對如此難看的吃相,熱心人其實插不上手,幫不上忙。畢竟,違情不違法。
年邁的雙親身處異國逢喪女,本已痛心疾首,流落他鄉更是雪上加霜。
一場“網絡悲情”掀起了一場“遺囑”業的小高潮。為華人準備的“遺產規劃”講座分分鍾座無虛席。
唇亡齒寒。人們想到了自己年邁的雙親。這也算一起社會性事件為社會做出的貢獻。
送走黑發人的白發老人通過網絡發聲,透露了更多信息,其中提及幾個和父母有關的細節。
女方父母自2008年起,便自費每年來美半年,照顧女兒一家。
女兒生前問過父母是否需要留錢。老人考慮女婿照顧孫子女不容易,主動拒絕。根據老人說法,倒是女婿主動提起要給老人一筆錢。
關於墓地的取消,承諾的錢遲遲未到位,究其原因,似乎是男人的“好媽媽”在背後指點。
男人說,因為他媽媽說了,應該取消墓地;因為他媽媽說了,錢都是往下傳的,怎麽可能向上傳?網絡也有傳言,還是他媽媽,促成他的閃婚。
一種是“我媽說了”的“我媽”,精致利己,隻能他人倒黴,不能自己孩子吃虧。一種是樂意奉獻、怕給孩子添麻煩的父母。不同的父母,卻同在一個“果”下。這是為什麽?
一個四十幾歲的男人說:我媽說了。我媽說了。
如果不是媽寶男,定是“坑媽男”,有好事,自己上,有黑鍋,媽媽背。
俗話說:娶妻不娶扶弟魔,嫁人不嫁媽寶男。
媽寶男言必稱“我媽說了。” 從小到大,媽寶男的媽媽總是為孩子審時度勢,精準算計。他們也有感情,不過,感情的另一端,必須有配得上的利益。
“媽寶男“並非處處是缺點。但前提你得和他永遠是利益共同體,而且處處肯讓步,時時肯伏低。
正如老人所說,在21年的家庭生活中,女兒的隱忍維持了看上去還算和諧的家庭。所以,老人來美幫忙,機票自理。
如果沒有這場疫情的拖延,如果嶽父母及時回國了,是不是就可以避免矛盾和如此的“網絡後果”?
未必。人生處處需要做出選擇。
“墨菲定律”說:“如果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式去做某件事情,而其中一種選擇方式將導致災難,則必定有人會作出這種選擇”。
越想規避風險的人,往往越容易碰到風險。越想撿便宜的人,越撿不到便宜。
人生有因就有果。
還有一種父母,類似女主父母。多年來為子女鞠躬盡瘁。像“候鳥”一樣。隨著孩子的召喚而來,隨著簽證的到期而歸。
做飯、收家,帶孩子。不通語言,沒有朋友,不會駕車,無處可去,帶小孩子出門遛彎等同於“放風”。
在美國的半年裏,說是探親,不如說是在“集中營”裏的“打洋工”。
如此奉獻的父母,為何卻沒“好報”?難道是他人的因結成了自己的果?
某年,南方幾省的高考作文就是“媽媽愛吃魚頭”。
好的“魚肉”都給兒女,骨頭多又沒肉的“魚頭”,媽媽舍不得扔,就自己吃掉。
孩子說:媽媽,你吃魚肉。
媽媽說:我不愛吃魚肉。
於是,小孩子真的以為媽媽不愛吃。
有愛心的小孩長大了,也許會專門把“魚頭”留給媽媽。可是,孩子永遠也聽不到媽媽在後麵說:我現在,看見魚頭就想吐。
沒愛心的小孩長大了,也許會把“魚頭”專門揀給媽媽吃,因為他們不想浪費。
越來越多的人為家庭主婦發聲,承認她們的家庭勞動價值。
可是,子女們往往忘了計算父母的勞動價值。因為,好父母總是恥於與兒女計較金錢。
老人說,女兒生前也問過要不要留錢。老人拒絕了。因為老人體諒子女的不容易。
很多人真的都不跟父母帶客氣的。父母說不用了,我們真以為是不用了。
或許從小到大的接受,讓人們無意識的地坦然接受父母的付出,甚至認為理所應當。
反正,父母口袋裏的錢遲早是我的,我口袋裏的錢還是我的。給父母付工錢太見外,還不是左手給右手。
對父母是真有愛,還是真沒愛,在魚頭問題上,我們的行為表現或者毫無區別。
有人說,逝者已逝,何必苛責。渣男在世,為何不罵?
倘若男主果然渣男,何必對牛彈琴?
女主已逝,可是,世上尚有許多真心以為媽媽愛吃魚頭的孩子,還有很多假裝愛吃魚頭的父母。
如果愛父母,不要太把父母當自己人。
父母說“不要”,你千萬不要真的就“不給”。合理規劃,公平對待。
如果愛自己的孩子,不要獨自吞下“魚頭”。因為父母的心,未必能包容一切“不公”。
親兄弟可以明算賬,為什麽父母在子女那裏的賬,永遠是筆糊塗賬?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