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瑣事(四十八)亂穿馬路:

紐約瑣事(四十八)亂穿馬路:

亂穿馬路立成法,野蠻社會喜歡它。

本末倒置大退步,如此亂來死裏罵。

紐約市最近將亂穿馬路合法化。這項提案是在2月份提出,並在幾個月後獲得市議會批準,於9月26日送交市長亞當斯簽署。由於亞當斯未能在30天內采取行動,導致這項法案自動成為法律。

據Streetsblog NYC報道,紐約警方因亂穿馬路而開具了467張傳票,發出了其中的426張,92%是發給非裔或西語裔居民的。發起這項立法的布魯克林民主黨市議員納西斯(Mercedes Narcisse)周二表示,這項新法結束了執法中的種族差異,

新法規允許行人在任意地點過馬路,包括人行橫道外。新法規還允許行人無視交通信號過馬路,並明確規定無視交通信號過馬路不再違反城市行政法規。

眾所周知,遵紀守法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標誌。讀完這篇報道突然意識到時光倒流到一百年前,紐約又從文明社會倒退到野蠻社會。在紐約市這樣國際大都會裏交通是城市的命脈。如果大家都 '合法' 地亂穿馬路,不僅會影響交通的流暢,而且會損害到經濟發展。

無獨有偶,最近州長簽署了法案將紐約市街道的限速從二十五英裏降到二十英裏。又把路口照相機增加六百個。這對駕車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其結果是大街將會變成停車場。這些舉措都是以冠冕堂皇的以為民的理由出現的。這也是左派的一貫技量,掛羊頭賣狗肉,因噎費食。

就拿亂穿馬路提案的原因來說吧。因為吃到罰單的百分之九十二是黑人和西裔,所以就是種族歧視。眾所周知,某一南亞族裔喜歡在海灘上方便,如果他們吃到罰單,是不是也有種族歧視。是不是也提案允許在海灘上方便。畢竟每個人都有三急嗎。

歧視,特別是種族歧視,是一把非常鋒利的刀,沒有人能夠抗得住。世界上有沒有歧視呢?那肯定是有的。但是不能到處亂砍。什麽東西泛用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比如說,亂穿馬路吃了罰單是一種歧視,那麽亂穿馬路不也是對駕車人的歧視嗎?另外,司機為了避免亂穿馬路的人急刹車導致乘客受傷,那不又是一種對乘客的歧視嗎?

坦而言之,某些族裔的確提高自己的素質,學會在文明社會中生活,遵紀守法。否則就應該像阿米昔人那樣生活在自己的社區中。也就根本不存在亂穿馬路的問題。自己不進步還要拉著其他人退步簡直是莫名其妙。美國是一個自由社會,可沒人強迫這些人來紐約生活呀!正如,市長發言人所說:當每個人都遵守交通規則時,所有道路使用者都會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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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串馬路 -聶耳- 給 聶耳 發送悄悄話 聶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7/2024 postreply 12:32:46

有意思。 -Miken- 給 Miken 發送悄悄話 Mike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7/2024 postreply 20: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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