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有限”那是法官在和他的利益價值觀無衝突的情況下。是他不想,不是他不能。你沒有川普,OJ辛普生,那樣的實力就老老實實

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吧。美國是個普通法係(Common Law)的國家,有時對錯很難講清楚。不像歐陸法係有條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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