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Christian Charitie : A Modell Hereof> 基督教慈善: 慈善的典範 一書中為此立了準則,他們必須是慈善的典範 。可惜 網上沒有找到中文版且文章很長也無法轉載。
我記得大概意思是你的財富不是你自己的,而是上帝借給你去幫助世人/窮人的。清教徒共有4條規定,我記得其中一條是每個清教徒的一生中他的財富的%多少必須用於幫助窮人。這就是為什麽後來有洛克菲勒在中國建協和醫院,以及世屆各地有很多的教會醫院和教會學校。。。。這是出自清教徒的教規,也是他們在五月花號船上對上帝承諾的對現,而並不是如你所說的美國人做不做強盜的問題。這就是為什麽我說你對美國的了解甚少,對有信仰人的人格了解甚少。
另外,John Winthrop在書中說到新英格蘭是上帝在《馬太福音》中提到的“山頂之城”的城(這裏的城可被理解為一批基督耶穌要拿他們做人類典範的群體)。哈佛大學神學院的米勒教授說“清教徒來到新英格蘭是上帝要把這裏做成革命性的樣板之城,向世人展示城(國家)原本因有的樣子”。後來這個概念被括大到整個美國。這就有了後來美國的基督徒認為他們是帶著上帝使命,按上帝旨意來到新英格蘭受上帝保佑的一群人,包括後來的肯尼迪總統和裏根總統在他們的講話裏常常帶有這種潛台詞。我想這也就是為什麽美國一再向世人強調自己的民主體製的優越性和天賦人權的平等性的原因。這就被某些人認為美國是世界警察。
好了,不能多說了,算我大概回答了你的問題,如還有問題的話你可自己找書看,我就到此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