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縣和市
學英文的時候,隻知道警察叫police,但到了美國才發現這裏的警察和國內的警察有著很大差別,不僅僅是他們的警服五花八門,警察的名稱也是千奇百怪,很多不叫police,比如Sheriff、Marshal、Trooper、Ranger、Correction Officer、Jailor等等。在亞特蘭大都市生活,最常見的就是Police、Sheriff和Marshal這三種,這三個警種究竟有什麽區別?
要弄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懂美國的縣和市有什麽區別。在中國,提到縣的時候,人們很快會想到農村,城市總是更先進、更發達,城市的發展就意味著兼並周圍的郊縣。美國則完全不同,縣的地界一旦確立,就成了執法的地界,不會因城市的建立而改變。而城市的建立,是由一個縣或多個縣的地界內某個區域的居民,自發發起,通過投票方式確立的新的行政機構。拿一個前些年在我們縣新成立的城市之一Downwoody市為例。Downwoody是我們縣地界內一個相對富裕的區域,那裏的居民覺得他們應該從我們縣獨立出來,一個私下裏會這麽說卻在公開場合不說的理由是:他們這個區域這麽富裕,繳了這麽多的稅,卻分享給了那些相對貧困的區域。他們希望獨立出來建市,擁有屬於自己區域的警察(police就在自己的區域周圍,出警會更及時。有一個佐證:我家附近的一個很小的城市,治安極好,警察也無所事事。幫忙居民找回丟失的貓狗也成了警察的工作);自己可以決定在哪裏建立公園、綠地以及各種城市規劃;他們的區域裏有一個非常成功的購物中心,建市後,相當一部分消費稅就會歸於他們自己。所以,在一部分積極分子的忽悠下,加上大部分居民對自己相對富裕的認可,在公投的時候,很容易超過50%的居民讚成建市。不過,建市也有不少弊端,建市等於添加了一層管理機構,意味著市內居民的稅負更高了;建市了,有了自己的police,司法係統除了police之外還都在縣政府裏麵(就好像中國的公檢法,除了公安屬於市裏,檢察院、法院、監獄等等都還歸縣裏管轄,而且,大部分新成立的城市對中小學沒有管轄權,還歸縣的學校係統運作)。所以,在2014年的一次建市公投投票的時候,我對在我們區域試圖建立Briarcliff市投了反對票,最後的投票結果隻有43%的居民讚成建市,我非常願意做村民而不是市民。
Sheriff、Police
了解了市(city)和縣(County)的界定,再去理解Sheriff、Police和Marshal就容易一些了。喬治亞州有159個縣,除了12個在大城市的縣有police之外,剩下的147個縣根本沒有 police部門,而隻有Sheriff。當然,這147個縣裏麵,也會有城市(City),那麽也會有City police。
在沒有縣police的縣,sheriff的執法範圍包括:1. 對正在發生的或剛剛發生的(通常沒有逮捕令)犯罪實施抓捕,比如說:家庭暴力、交通違章、偷盜、搶劫、謀殺等等。2. 對有逮捕令的(案件已經發生一段時間,現場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時,警察可以對他發出逮捕令,或者,由受害人直接向法庭申請逮捕令),持逮捕令到住所抓捕。3. 維護法庭治安,保證法官安全。4.負責縣監獄的安全運行。5.對不交房租的租客,持法官裁定判決,強製驅離租戶。
在大都市的縣,因為即時案件太多,為打擊犯罪,把原Sheriff的第一項職能作為police獨立出來,成立警察部門,不再歸Sheriff管轄,而隸屬縣政府,而剩餘的其他四項職能仍歸sheriff管轄。Police的執法地界非常有限,城市有自己的police,他們隻能在自己的城市裏執法,大學也有自己的police,他們隻能在大學校園裏執法,縣police在City剩下的地界裏執法。舉一個例子,你可能很少見到Fulton County Police,因為自從South Fulton 建市後,屬於縣police管轄的區域隻剩下很小的一塊區域,他們的police部門也就不需要幾個警察了。一個重要區別:Sheriff是民選官員,不受縣領導任命,Sheriff的警員通常被稱為Deputy Sheriff(意指代表Sheriff執法;而police的最高領導一般被稱為police chief,受所在行政機關領導的任命)。按照州法,Sheriff可以在全喬治亞州執法。但在實際操作中,所謂的州內執法主要是指轉運犯人從一個縣到另一個縣,去另一個縣押運犯人到本縣監獄,技術上講,你在外縣逮捕了一個人。Sheriff執法範圍主要是指在所在縣地界的所有範圍內,城市或非城市區域,都歸Sheriff管轄。舉例來說,亞特蘭大市的地界一部分來自Fulton縣,另一部分來自Dekalb縣,亞特蘭大police如果在亞特蘭大市原來屬於Dekalb縣的地界抓了人,他們就必須把人送到Dekalb縣監獄,司法管轄權歸Dekalb縣,否則,就送到Fulton縣監獄。當你開車時看到police或sheriff都要小心,他們都有可能給你開罰單。
Marshal
和police相似,在喬治亞州的159個縣裏麵,隻有11個縣有Marshal。Marshal的職能主要是對不交房租被法庭判決必須離開租住場所的房客進行強製驅離,當然,這部分職能在沒有Marshal的縣也是由sheriff負責的。他們的職責界定並不非常明確,除了驅離租戶的最重要職能外,有些縣,把magistrate法庭、交通法庭、state 法庭也移交給了Marshal。Marshal的最高領導叫Chief Marshal,由State Court的法官任命,Marshal的警員通常叫Deputy Marshal。從它的職能來看,一般情況下,Marshal不會給你開交通罰單。當然,也不能說100%不會,有時,Marshal警員在外麵打工賺零花錢,如果他打工的地方涉及到交通執法,他也可以開罰單,因為所有這三個警種,警員在警校的培訓是一樣的,有一個統一的稱呼叫Peace Officer。
Jailer、Detention Officer,Correction Officer
Jail 和 prison在英漢詞典裏都被翻譯成監獄,應該說兩者有嚴格的區別。Jail看管的多是尚未定罪、等待法庭判刑的嫌犯,或者刑期在一年以下的輕罪犯人,有點類似國內的看守所。prison是已經判刑的犯人,在那裏完成刑期。Jail總是在縣一級,叫County jail,而prison通常是州監獄或是聯邦監獄。在prison執法的監管人員叫correction officer,在Jail執法的監管人員叫Jailor或detention officer。這三種稱呼的執法人員沒有逮捕權,他們如果想跳槽,隻能在jail和prison之間跳槽。police officer,deputy sheriff 或 deputy marshal則是警校培訓獲得peace officer證書的警員,他們在這三個職位之間可以互相跳槽。判斷一個穿警服的人有沒有逮捕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他帶裝備的皮帶上麵有沒有槍,有槍的,通常都是有逮捕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