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有個親戚資助我來美國留學,他是做生意的,生意很好,他當時對我也相當好,付了機票和第一年的學費,我記得那時候的學費是一萬一千美元。當時他是說給我的,他也給其他親戚很多錢買樓房之類的。所以也沒有想過要還他。
今年二月份他弟弟去世,跟我借了三萬美元,其中有一萬美元以我的名義給他弟弟做分子錢,剩下兩萬會還給我。三月份他又跟我說,他在深圳的物業5、6月份就要賣掉,一時間資金周轉不過來,又向我了借5萬美元,說賣掉物業之後就會馬上還給我。他還一再強調他很有錢,給我發來了很多物業的複印件。我當時隻有3萬美元,就借了他。
所以現在總共給了他6萬美元。已經8月份了,他也沒有再提起借錢的事情了。
我覺得我要還他90年代給我的學費,我網上查了一下,那時候到現在的通貨膨脹,最多也就是翻倍。
我也幫助過不少親戚,給了就是給你,從來不指望有人會還錢,也沒有人還過一分錢。我從拿出手的那一瞬間,就忘記了這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