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是睡過去的,之前平穩了幾年,處於老年癡呆不哭不鬧但是不認識小兒子的狀態,我是孫女更不可能認識,我回去幹嘛呢?我父親是她最喜歡的孩子,也不可能回去賠幾年晾在那兒吧?那個時候我父親也快七十歲了,奶奶癱在床上以後他回國去看望過,但是奶奶癱了以後又活了兩三年。而且我奶奶癱也不是那種神經壞了的癱瘓,是九十多歲骨折痊愈後腿軟走不了路那種。最後陪著奶奶的是跟她最疏遠的一個兒媳婦。但即使那樣,奶奶沒遭罪,嬸嬸和保姆照顧得很好,九十多歲高壽,我覺得小輩們做得已經很好了。誰都有生活,還是活著的人更重要。奶奶老年一直被一個嬸嬸照顧,那個嬸嬸是親自照顧的,特別勤快幹淨的人;但是後來她自己的母親得癌症她去伺候了,把奶奶交給妯娌,屬於伺候老人幾十年就錯過了最後那一小段時間。奶奶還很重視男女大防,叔叔去伺候她,她打他,不讓碰(不認識小兒子了,以為是陌生男人)。我兩個嬸嬸都孝順奶奶,還有保姆,這已經是非常非常好的運氣了。奶奶過世很多年了,大家庭的關係都很融洽,親戚們常走動來往。每一個人都沒有糾結過奶奶臨終過世誰沒來(六個孫輩一個在身邊的都沒有,其中五個在國外),反正奶奶整個晚年得到了善待就是最重要的了,比什麽儀式感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