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萬多用槍殺人的罪犯絕大多數殺人之前都是響當當的良民,他們買槍原始目的也是響當當的為了自慰。

來源: 老忽叔叔 2012-12-16 13:02:5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2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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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萬多用槍殺人的罪犯絕大多數殺人之前都是響當當的良民,他們買槍原始目的也是響當當的為了自慰。

除了職業罪犯,毒梟,走私,人販,之流,絕大多數罪犯也就是機會罪犯。在他們犯罪前一分鍾都可以毫不臉紅地宣稱自己是良民,自己是共和國的好公民,自己是好父親,好母親,孝順兒子。

他們有槍和沒槍的區別就是有槍的膽子就大了,覺得自己是somebody了,可以控製別人的生命了,可以左右別人了。一旦這種感覺遭到威脅,他們把平時偶爾冒出來的邪惡想法付諸與行動,扣動扳機,千分之一秒以內發現自己成了罪犯,而另一個人的生命也就消失了。

槍壯膽。不錯。但,為什麽壯膽?是不是因為槍危險,可以致命?要用死的威脅來控製別人才是持槍的目的。

這點上,良民,罪犯都一樣。

所有跟帖: 

這個世界本來就不需要武器 -涯涯- 給 涯涯 發送悄悄話 涯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6/2012 postreply 13:21:44

基本如此,有心理學家調查監獄裏的罪犯發現,犯罪者和不犯罪者在心理上的區別 -企鵝肥肥- 給 企鵝肥肥 發送悄悄話 企鵝肥肥 的博客首頁 (53 bytes) () 12/16/2012 postreply 13:26:09

老百姓沒有槍支的社會才是最安全的社會 -ERommel- 給 ERommel 發送悄悄話 ERommel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6/2012 postreply 13:34:08

就象秦朝和元朝,收繳全國的武器,後來社會治安良好,沒有犯罪沒有造反人人有飯吃 -用戶名被占用了- 給 用戶名被占用了 發送悄悄話 用戶名被占用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6/2012 postreply 1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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