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男的離婚有七八年了,女的離婚有四五年吧。他們都提到,他們當初離婚所因為的那點兒事兒,或者說原因,今天看來簡直就不值一提,根本就不算什麽事兒。他們後來所看到的還過在一起的“夫妻”之間的問題,比起他們導致離婚的問題嚴重的不是一點半點的事兒,簡直是天壤之別。不少套著“夫妻”帽子的兩個人,當著外人的麵都表演的可好了(這俺以前提過,無論從政還是結婚,都可以訓練演技),背後即互捅刀子又下黑手...
女的多少有些後悔,認為既然大多數都是那樣,比自己當初離婚的問題都嚴重的多的多的多,都還那麽過著,套著“夫妻”的帽子,當初自己離婚多少有些草率。
那個男的認為,真是相當慶幸當初離了婚,要是還套著“夫妻”的帽子,過成了他所看到的那幫的那樣,他肯定會自殺的。(你看,前不久,矽穀又有個什麽首席工程師自殺了)
俺一直教誨未婚的同學:婚這事兒跟吸毒差不多,痛苦並快樂著,痛苦是真實的,快樂是虛幻的。叫你遠離毒品(婚姻)的,一般都是沒吸過的(未婚的)或已經戒毒(離婚)的;一般癮君子(在婚姻中的),都是教導你:來吸一口,你就會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