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成同性婚姻 卻投了反對票


上班前去投票。選票中除了選黑巴馬還是選白姆尼當大頭領外,還有一重大問題是州裏要投票決定是否給同性結婚發結婚證,也就是投票決定是否同性婚姻合法化。對誰當大頭領,我倒不太在意,反正我一票隻是一兩億分之一。黑巴馬或白姆尼誰當老大都不會有太大差別,反正他們都是被關在籠子裏的狗,有吃撐了沒事幹的國會整天看著他們。對屁民而言,至多不過是早上吃三個果果還是晚上吃四個果果的差別而已,不會象我天朝神奇國,是習總還是熙來上台境況會截然不同。比如當年毛爺趕走蔣光頭坐了龍庭,隨後的二十年中幾千萬中國人人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脖子上的腦袋不見了,睡夢之中莫名其妙就做了冤鬼。美帝和天朝差別可見一斑。

既然選黑巴馬還是白姆尼並無本質區別,我還是樂得讓老婆運籌帷幄決定到底誰來當下屆國家領導人。這種國家大事如果不由老婆決策,我則每天必被上政治課,直折騰到我煩不勝煩為止。至於我今天投了黑馬還是白尼,這並不重要。我是自由黨人,自由黨人從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但是我今天就是不說(大家別扔磚,當年李月月鳥在六四前和學生對話時也是這麽胡扯的)。

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則不一樣了。相對於選大頭領,本屁民的選票對同性婚姻合法性的影響因子猛增一百多倍,從兩億分之一到百萬分之一的量級了。我一下覺得自己竟也象些人五人六的了,原來屁民也是可以參與決定這些與自己毫無關係無關痛癢的事情的。我的機會終於到了,得好好想想同性婚姻與我有什麽關係。本屁民一直讚同同性婚姻應享有異性婚姻之同等民法權利,比如醫療連帶保險,聯合報稅,財產共享遺產繼承等等。本屁民讚同這些出自甚為簡單的原因:憑什麽隻能異性戀點燈,不許同性戀放火呢?據說同丨性戀生來如此,基因決定,無法改變的。想想也是,我有辦法讓自己去喜歡一爺們嗎,春哥可能還成,但五大三粗的絡腮胡子或水蛇細腰的美男都絕對不行。想象一下胃都要往上翻了。春哥為什麽還成?因為她終究還是女人啊。既然我覺得自己摟著一大男人睡覺會覺得極惡心,他(她)們摟著一異性睡覺肯定也同樣惡心。我們異性可以結婚,那他們為什麽不可以呢?我們不能隻能自己爽而不能別人爽吧。所以本屁民一定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在投票的大廳入口處還有幾個臨陣發傳單的。我一看上麵寫的是"不要重新定義婚姻--投同性婚姻合法化反對票。反麵寫的是:"同性夫婦已獲得所有福利,不必重新定義婚姻"。我心想同性婚姻已經有所有福了,我原來不知道啊。媳婦在旁邊說,"他們也可以領養孩子的。"我心想領養孩子,這得考慮考慮。生孩子本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的事,與同性無關。孩子是單純的,隻是看見兩個媽媽或隻是兩個爸爸在家裏,以後不會困惑嗎?有人說同性戀或異性戀是基因決定的,小孩子長大後狗大自咬,同性婚姻領養小孩不必擔心什麽,長大認認以後他(她)該找女朋友男朋友自找不誤。但是以我親身經曆,我認為很多性心理都是後天形成的。兄弟我還是小屁孩讀一年級的時候,有一天課間休息收拾課桌上的書本慢了一些,就沒有出教室,我發現一幫男生把兩邊教室門都關上對我呼籲,我大惑不解,他們嚷嚷說太羞了,我不知所以,一頭霧水。後來好朋友對我說那是因為我隻有我一個人和一屋子女生在一起,那是很可羞的事情。我雖不知其所以,但也接受了此為羞恥之觀念。由是我認為不少觀念是後天形成的。對同性婚戀問題,除非我們找到了物理意義上的"同性"基因",否則不具有真正說䏜力。

本人非人非常讚同婚姻之權利,很抱歉,僅僅因為領養小孩一事而投了同性婚姻全合法化的反對票,因為我是兩個孩子的爸爸,我不希望他們以後發生性別身份認知錯位。畢竟孩子無辜,我們應該給他們好的 role mode.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陳老大在阿美尼加的幸福生活
  • 哪兒的黃土不埋人--出國了,後悔了?
  • 也說韓寒代筆門
  • 童言無邪 III ---- 搞怪語錄
  • 童言無邪 II ---- 陳老大一對搞怪寶貝的語錄
  • 所有跟帖: 

    Millions people were killed or executed after Mao took control -iapdog- 給 iapdog 發送悄悄話 iapdog 的博客首頁 (100 bytes) () 11/07/2012 postreply 08:58:56

    哪裏談到解放了?俺怎麽沒看到 -woth- 給 woth 發送悄悄話 woth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7/2012 postreply 09:00:31

    講得好。反對同性領養小孩。 -Teaparty- 給 Teaparty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7/2012 postreply 08:40:12

    co: 反對同性領養小孩。 -ghost_in_shell- 給 ghost_in_shell 發送悄悄話 ghost_in_shell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7/2012 postreply 08:51:25

    這點上俺們看法相似。俺也是讚同同性婚姻合法,但是不希望他們自己生或者領養孩子 -woth- 給 woth 發送悄悄話 woth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7/2012 postreply 08:57:5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