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這次選舉唯一能改變美國未來命運的候選人是Ron Paul

無論是奧巴馬還是羅姆尼都是兩個爛桃子的一個。 Dr. Paul 的執政理念才是最符合美國憲法的。 從憲法意義來講, 美國應該是一個憲法共和國(Constitutional Repulic), 不是一個純民主國(Straight Democracy)民主過程隻是一個手段而不是最終目的。 現在全搞反了。 如果大家感興趣,不妨去YouTube看看一些Ron Paul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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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美國沒得救了 -nWAY- 給 nWAY 發送悄悄話 nWAY 的博客首頁 (255 bytes) () 11/05/2012 postreply 11: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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