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GM/Chrysler bailout是2006年,你說的就沒錯。
重組需要注入很大一筆資金,在2006年可能並不難拿。但,2008年/2009年幾乎就是天方夜譚。沒有人會在自己都不保的時候去救兩個快要垮台的企業,除非自己也想垮台。這筆錢比起你在銀行的存款大很多很多倍。
事實是,如果沒有政府的注資和支持,GM重組幾乎不可能。當時的GM已經欠債$172.8bi!
如果重組失敗,GM隻會被liquidate。結果至少是短時間內大幅度提高失業率(輕而易舉1-2米),將Ohio和MI的經濟推向崩潰。
正常經濟條件下,毫無疑問,Romney的主意很有道理。但,2008/2009不是正常經濟條件。Obama在一定程度上也聽了Romney的意見,讓GM/Chrysler破產重組。但,政府給與一定的擔保使得重組能夠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