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的是一個中上產階級的家庭,那個時期那樣的家庭生活不是這樣的。特別是如果那位小姐是個是書香門第出來的,生活習慣禮儀舉止似乎都不恰當。早上沒有伺候好公婆,新婦和叔伯坐一起吃飯論家事是幾乎不可以想像的。
如果你寫的是家史,也許個別家裏的習慣真的是這樣的也無可厚非,但沒有普遍性。比如說人家早上醬菜就品種五六個,多半是想像富貴人家的生活。其實當時越是清貴守舊的人家,日常生活都是崇尚表麵簡樸,是一種風氣,也許每個菜會特別精致,但不會早飯上五六種醬菜或沒客的情況下每天大魚大肉一桌子,和後來的新興資產階級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純從寫作的角度說,整個文章的似乎重的是故事的進展,在細節上沒有特別下功夫寫,但獨在新婚之夜大展筆墨。性事當然是可以寫的,文雅也好粗俗也好,但要符合文章整體的風格,或者是和故事的發展有很大的伏筆關係,不然寫得太多篇幅,不但在行文上顯得突兀,也讓人懷疑作者的趣味。
BMT不是個文學壇子,但有些寫作的好手。拘我看到的,擅長寫長文的,林起立比較突出。雖然他經常行止有些偏頗,但文學功底很好,不因人廢文,你真想好好寫,可以和他討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