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府井外文書店女會計蔡小紅就在10年時間裏,像螞蟻搬家一樣100多次貪汙、侵占公款1060餘萬元,全部給男友張虹光在高級賓館揮霍甚至吸毒,自己一分未用。案發後蔡小紅跟男友逃亡雲南,靠撿破爛為生,每天還要忍受男友與發廊妹同居調笑。
2006年12月,張虹光在景洪的一個發廊認識了女孩阿紫,隨即兩人同居,蔡小紅也住在一起。
每天早晨起來,蔡小紅為張虹光和其女友做完飯後,就要急匆匆趕去撿廢品,晚上回來還要麵對張虹光與阿紫的調笑。對於這一切,已經麻木的蔡小紅漸成習慣,3人同居一室相安無事。
2011年12月20日,因犯貪汙罪和職務侵占罪,蔡小紅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張虹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色兄評論:
不知是啥時開始逃亡的,但就算從2006年12月開始算,到2011年十二月被判刑,也有長達五年的時間,靠揀破爛為生,還要給男友和其同居的女友做飯,這是一種什麽樣的精神! 貪汙千萬自己一分未用,這又是一種什麽樣的品質?
是她太癡情還是他手段過於高超?大千世界,芸芸眾生,誰又真能說清到底這世上情為何物,希望不僅僅是一物降一物這麽簡單。想不通,就是想不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