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收到一份信是個什麽Red Light Camera Division來的,說俺兩個月前在紐約某個鳥county的紅燈沒停,罰款一百刀。你知道在Manhattan裏開車,警察總是找茬,在加上政府財政緊張,一個月弄個一兩張罰單很正常;所以一般也不計較就交了。現在怎麽連俺都沒聽說過的什麽個鳥county也開始要錢來了。比較可疑的是滿篇都是指導俺怎麽付錢的,沒告訴俺申辯和開庭的日期,隻給了個谘詢電話。
找俺對麵禿頂老板公司的律師問了一下。律師說他沒見過這種county的罰單,他說城裏的罰單都給的很清楚,如果是闖紅燈會附帶照片的和申辯時間,而且他也覺得這罰單很可疑。通常城裏的罰單會讓你付錢給紐約財政,這張紐約鳥county的怎麽讓你付錢去Ohio。俺問他,這交通罰款的事兒應該是交通局立名目,警察執行;怎麽這麽個鳥county裝個鏡頭就能收錢呢?律師說可能是現在財政緊張,政府是默許的,你看他們找的這個名目:Drive Safely in Our County.
律師從他電腦裏找了封信的底稿,改了改,用公司的信紙打出來給俺,說寄給他們估計應該沒什麽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