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向來對婚姻抱著無所謂的態度。性格也比較冷靜理性。從沒有對誰一見鍾情或者特別激情的感覺,都是在一起相處久了,慢慢產生感情的。而且就算在一起了,也喜歡保留自己的空間,不願被束縛太緊,會給人一種若即若離的感覺。或許正因為如此,前男友常跟我吵架,認為我不夠愛他。其實那時候我都盡量在生活上照顧他,出錢出力,來彌補心裏的內疚。迫於雙方家庭的壓力我們訂婚了,也在兩家擺了酒,但是最後我們因為種種原因還是分手了。大家都可惜他浪費了我的時間,其實事實是我自己也無所謂。
後來因為我媽來探親,被她逼的匆匆忙忙在網上征友交差。也是虎頭蛇尾,隔三差五上去回一封信,見了幾個人就草草收兵了。有時跟人約好了,到了時間又懶得出去,就隨便找個借口取消。最後大部分人都失去耐心跑了,隻有雷鋒堅持不懈。他那時候還在外地做一個項目,兩人天天掛在網上聊天,天南地北,慢慢聊出點感情來了,就順理成章在一起了。感覺我們兩個個性還是有很多地方很想像的,所以還比較能理解對方。現在雙方家人也都知道了,我媽又開始天天催啊催,眼看婚事要提上日程了,我突然又覺得結婚也沒什麽意思了。也沒什麽熱情去選婚紗,戒指,為婚事做準備什麽的。想想結婚除了給小朋友一個完整的家,究竟有什麽意思呢?如果不想要孩子,我寧可背起包走天涯,走到哪裏是哪裏。就像年輕的時候,在深夜裏收拾好行李,悄悄吻別熟睡中的那個人的臉,然後不辭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