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種族歧視,向來是美國的“國情”之一,所以很多中國人,不管是國內還是海外的,都非常關心這個問題。在大陸沒有出過國的,也常常好奇地問:“在美國中國人受到歧視嗎”。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個人的回答將不會是黑白分明的“是”或“不是”,因為,雖然總體說美國的製度非常平等,一般人的平等意識也大大高出中國人,但種族歧視在美國是確實存在的非常大的問題,然而我一定會補充說,“中國人,你在美國受到的歧視遠遠少於你在中國國內受到的歧視!”
前一陣處於好奇,在網上買了一本高爾基的“童年”,讀到一小半就失去興趣了。不過其中有一段,高爾基的外公對高爾基語重心長的一段話,讓我思考良久。高爾基的外公是個很凶殘的人,每到周末就要把家裏的孩子抓出來毒打一頓,高爾基來外婆家後,不知規矩,自然被外公狠狠地教訓,第一次就被打得昏死過去。後來一次高爾基的外公對高爾基說:孩子,我知道我打你打得狠了些,但是你要記住,被自己的人打不要緊,隻要不被別人打。
不知道高爾基自己在以後的生活中如何體會他外公的這一段話的,而我認為,他外公的這種意識,正是在中國人中深入骨髓的民族意識。正因為有這樣的“寧可被自家人打死,也不能被外人碰一下自己的皮毛”的觀念,我們恨多中國人才在國內受到欺負不察覺,視之為“自然”,而在國外受到一點歧視,就感覺到疼痛不堪而大呼“種族歧視”。
為什麽會有這個現象呢?我認為這是源於人的心理平衡的天然需要。一個人在此處受到壓抑,必定要在彼處尋求發泄。我在“個體的尊嚴與集體的榮譽”一文中提到,在一個專製的集體中,統治者(包括國家的統治者,團體的領導,家庭的長者)對被統治者的人格踐踏是無情的,但踐踏之後當權者會給被統治者一種非常有效的“安慰劑”,就像高爾基的外公說到的那樣:不要緊,都是為了你好,隻要你聽我的話,我們這個團體(家庭,國家)就可以抱成一團,沒有人敢欺負我們。於是挨打的一方就安心地繼續挨打,等待自己的“主人”擴張團體的名譽,以讓自己有一天走出自己的這個團體之後,借著團體名,就能贏得自己一生都沒有得到過的“尊敬”。
這,就是把個體的尊嚴需要全部建立在一個集體的虛名上的現象。這個現象存在於任何一個專製的文化環境中,並且是所有誇張的愛國熱情以及宗教狂熱的心理根源。所以,好多中國人到國外,其實是“有備而來”,希望在國外看到“中國人”這幾個字的輝煌意義(總結起來這個意義不過是:即使我個人再差勁,但我是“中國人”!),哪知別人不買賬,於是自然覺得以前的“忍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虧完了。更由於受的氣不可能往自己的真正壓迫者身上發泄– 因為他們是“自己人”,所以隻有把罪名放在別國人身上。
內外有別,不能不說是民族主義者們(集體主義者們)看一切問題的出發點。而從一個出發點看問題的思維方法本身就是一種“歧視”。所以帶著歧視眼光高呼別人歧視他的人,是賊喊捉賊,還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自然是不得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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