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當時跟別人合夥開公司,後來哥發現合夥人搞鬼居然惡人先告狀。哥找他談判,一官司解決,法庭上見。 二,哥買他的股權,他滾蛋走人。不走的話,哥聯合各方整S他。他願意私下解決。哥給他一筆養老費,自己變成唯一股東。後來,一個競爭對手跟哥談,要給哥一筆巨款,讓哥退出江湖,但哥仍得在新公司任CEO兩年,然後當顧問,最後離開這個行業。哥有點兒不幹心。偶遇烏克蘭美女安娜,跟她閑聊起此事。她說,你要是幹某一件事一幹就是一輩子的話,你的生活太沒色彩了。哥恍然大悟,大拜恩師。決定接受他們的OFFER,但不當CEO,隻當顧問兩年,工資福利樣樣不少,公司賣價加20%。對方大老板表示讚同。於是乎,哥拿著錢離開了創業的地方。
這些“離開,離去”的歪詩描寫的就是哥當年糾結的心情。畢竟是哥創的業啊,感情很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