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給個例子。

本帖於 2011-12-12 16:01:25 時間, 由版主 人在北美版主 編輯

每個州的法不同。很多州保護個人財產的。所以很多老美,剛開個small buisness 立馬買百萬house住。以後就算破產了,當然所有債都不用還,也不用坐牢。百萬的house是受保護的個人財產,不用來抵債。所以可以賣了房子,錢又來了,還可以再做新的生意。

美國的經濟法很不合理,導致債主倒黴,銀行倒閉。所以不要輕易借錢給別人,他不還,你沒任何辦法。告贏了,法院就幫你象征性的催催債,就不會管你了。你自己得付錢找討債公司,進行慢慢長路的討債,基本沒戲。

在美國欠債的真是大爺,法律站他們一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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