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點15,我正在55號高速公上行使。由於堵車,我開的很慢。突然被什麽狠狠地撞了一下,感覺一個東西重重擊在頭部,而且車座似乎貼到地上。等我緩過神來,馬上轉身去看後座的朋友,誰知又被猛撞了一下,我眼睜睜地看到朋友身子上下起伏了一下,同時感到眼窩下有些撕裂般痛楚。
我停好車下來一看,後麵是輛很舊的白色轎車,方向盤處正冒著濃煙,走近一看有個白人年輕人,正驚慌失措的盯著他暴開的汽囊看呢。我馬上打911,不一會一輛州裏的警車開了過來。他警察簡單看看情況,就讓我們再高速公路的第一個出口下道。我從反光鏡中看到警車一直尾隨那輛剛剛肇事的車輛。
我們在一處麥當勞門前停好車。警車要過我的駕駛證和保險卡,再向那個白人青年要時,居然人家什麽都沒有。警察用了大約一個小時的時間才寫好事故報告,上麵有讓我去法庭的時間,我和那小子的基本信息。我注意到在報告中保險和駕照一欄的下麵,肇事者都是添的pending。看來這場官司有的打了,窮人無疑,可恨的是還三無,即沒錢,沒保險,沒駕照。但最倒黴的還是我,我的車是單保。為此我妹妹狠狠罵了我一頓:"差那點錢? 為什麽不全保呢?" 都怪我,以為車子舊了,想圖便宜。根本就沒有想過別人會撞我,看來僥幸心理真的要不得。
聽朋友的話去醫院做了檢查,醫生給我做了CT,來美十年還是第一次呢。結果人沒什麽事,不幸中的萬幸。車子不想修了,算教訓。買個新的,以後一定全保,自己的命也是命,保別人不保自己太愚蠢,有的錢是絕對不能省的。這次我可能真的要自認倒黴了!
我很笨,很愚蠢,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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