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自住的房子已經七年了, 產權一直隻有我一個人的名字, 期間曾作過兩次refinance, 貸款都是我和太太兩個人共同申請的, 但產權上一直都隻是我一個人的名字.
最近正在申請做新的refinance, 貸款還是我和太太兩個人的名字. 但這次貸款人員卻說, 必須先把我太太的名字加到產權裏去, 才能辦兩個共同的貸款. 因為離closing date很近了, 很著急. 我有以下兩個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朋友:
1. 這種情況確實不能close嗎? 一定要先把我太太的名字加上,才能close嗎?
2. 我自己可以去county把太太名字加上嗎? 會很麻煩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