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愛折騰就找律師, 先發律師函, 如怕折騰就付了, 我屬於後者, 被至少10年前的APT找COLLECTOR

找到了我, 催交50多塊錢, 我都不知道這50塊是幹什麽的, 從來也沒見過帳單. 估計也是說是清理費一類的. 我對COLLECTION公司說你們就和街上搶劫一樣, 但我後來還是付了, 懶的羅唆. 可有些APT會食髓知味, 每個房客走是都敲一把. 不行就找COLLECTION公司, 收不到錢不付費的那種, NOTHING TO LOSE. 美國小人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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