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愛是偶同學兼朋友,大學死黨兼roommate。後來去外省讀研認識了他ex-LP。兩人畢業後找的高薪高位工作,感覺他們一天到晚旅遊,跑了至少大半個地球。大家都很羨慕他們,就是隻羨鴛鴦不羨仙的那種。
再後來有孩子了,麻煩就來了。兩人工作都忙,於是孩子就成了熱山芋。哪家父母不喜歡自己的孩子,可有時工作家庭很難兩全。盡管他們把父母弄過來輪流值班,但為了些小事,有時是小孩,有時是父母,仍然會引起爭吵。每次爭吵,老愛都會被貶到客廳裏睡覺。
再後來,老愛就住在客廳裏了。據說在重溫了一段大學生活後,老愛在一次公司的after hour drink-up 派隊上認識了一女的,去ONS開了房。
去開房也就算了,出酒吧上出租車偏被LP的同事看到了。
看到就看到了,同事還向LP告發了(極度BS該同事)。
LP知道就知道了,還向老愛嚴刑逼供了。
逼供就逼供了,老愛還招了。
再後來,就離了。
故事告訴我們:
千萬不要和ONS的上同一輛出租車。
對自己和別人的諺語都要打死偶也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