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還以為桑、黃由於不懂美國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海明這個惡棍騙了,所以對桑蘭這個殘障人多少還有些同情。但現在看來,桑蘭之“毒”鮮少有人可比, 黃健之“劣”則是登峰造極。他在網上罵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層地獄裏都絕對找不到的。
中國古語說,人以群分、物以類聚。這桑蘭案,在流氓惡棍的小醜鬧劇之上,現又加上一個騙子湊過來攪局。在海明一再撤梯,要步當年跟CNN打13億(媒體炒 作後就撤案)後塵的時候,又冒出一個所謂“證人”、七十多歲的美籍華人路平,說他當年目睹被告劉、謝夫婦的兒子薛偉森“性侵”桑蘭,他還有桑蘭的血跡和錄 音。
剛從媒體上看到“路平”這個名字時,覺得有點眼熟。隨後看到路平在記者會上的錄影講話,完全確定了,世界真是很小,這個路平,居然還跟我打過交道。
先說他的所謂證詞,本應是交給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裁決其可信度。但路平和桑蘭律師卻高調開記者會,公布證詞。既然這樣,他這個證詞就成了公眾討論的題 目,誰都可以根據常理,來評論他的“證詞”是否可信。
首先,有點常識的人在第一時間都會質疑,為什麽路平當年不告?美國有言論和新聞自由,並是法治國家,怎麽路平一直不吱聲,13年後才出來嚷嚷?他13年前 不替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討公道,現在冒出來什麽意圖?
其次,當時桑蘭住在薛偉森家裏,如果薛有不軌想法,那麽在自己家裏,什麽時候都有條件,為什麽偏偏要等到“路平醫生”來的時候,當著他的麵做出格的活動? 編故事也要符合基本邏輯吧?
第三,路平說他到薛偉森家時,看到薛正在沙發上摟著桑蘭,上麵蓋條毛毯。然後聽到桑蘭說,怎麽有血了?既然是蓋著毯子,那下麵發生什麽事,路平是怎麽“目 睹”的?他有透視鏡?
第四,當時並不是桑蘭和薛獨居,桑蘭的父母也在那裏。在這種狀況下,如果薛偉森真的“性侵”,怎麽會在大白天,還是在客廳?難道路平想證明薛偉森是弱智 者?而且,桑蘭父母在幹什麽呢?他們縱容薛性侵桑蘭?
第五,基本常識,在美國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從《紐約時報》的報導照片來看,形象個頭都不錯,他要想找個女孩子,或僅僅解決性問題,實在輕而易舉。在美 國,連高中生有女友和性生活都司空見慣,薛偉森會去“性侵”一個下身毫無感覺的癱瘓人?
第六,路平說至今保留有桑蘭的“血跡”。他怎麽得到的這血跡?怎麽能證明是“性侵”造成?而且一個老男人13年保留一個女孩子的“血跡”?這個行為本身不 是怪異、不是病態嗎?事實上,這整套說法都令人懷疑∶是不是全是虛構的?
這種質疑不是空穴來風。路平有過憑空撒彌天大謊的前科。
從網上看到的路平就桑蘭案的談話表明,他當時和桑蘭的監護人夫婦發生爭執,被終止對桑蘭的推拿。所以不排除這次路平出來“作證”是挾怨報複。就像那個新華 社記者楊明,明顯因為13年前欲采訪桑蘭不順(他自己撰文說),就利用此機會泄當年之憤,在完全沒經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就在媒體上白紙黑字、用文學描述手 段給薛偉森定罪了。我真驚訝,對性侵犯(他們描述的內容等於強暴)這種重罪,他們居然敢隨便到媒體上指控,而且還是在桑蘭本人沒有做出這一指控的情況下。 如果法院做出無罪判決,路平難道不怕因“偽證罪”而坐牢嗎?楊明難道不擔心薛偉森跟他打誹謗官司嗎?
13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麽?你說,他說,沒有旁證,很難裁決。一般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打到法庭,當事人的曆史,說話做事是否誠實、靠譜,就成為重要的參考。
我起碼了解這麽一件事∶大概是十多年前,路平曾參與民運活動。要跟民運領袖王若望合搞一個“中共冤錯假案索賠委員會”。但很快他們就分手了,因路平做事太 離譜。他張羅的那個組織,公布了一批“顧問”名單,把達賴喇嘛也列上了。我當時看到這個消息,就感覺不是那麽回事,因為達賴喇嘛不可能給什麽中國人的民運 組織做“顧問”。後來一打聽,藏人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這就是路平的做事風格,屬膽大包天類型。敢在達賴喇嘛這種人物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隨便就拉到他的 “顧問團”裏,比海明的“聯合國軍團”更有氣魄。
估計他當時列出的“顧問們”都是這麽來的。顧問中還有個紐約的女作家莫利人,她既不認識路平,更不知道為什麽被列到了顧問名單裏,所以很生氣。由於該組織 是打著王若望的旗號,所以她就跑去跟王若望抗議了一頓。寫到這兒,再次感歎世界真是小,那個當年被路平強加的“顧問”,就是今天桑蘭案被告律師莫虎的姐 姐。
世界不僅小,而且滑稽。1994年5月,我在北美《世界日報》周刊發表了一篇長篇調查評論文章“周恩來的私生女是真是假”,揭露《叫父親太沉重》作者艾蓓 冒充周恩來私生女一事。這個叫路平的人,大概是從王若望那裏拿到了我的電話,所以看到我的文章後,給我打了過來,說他拿到報紙後,認為這文章不能隨便讀, 他特地去買了罐啤酒和花生米,然後坐下來好好品嚐。品嚐完之後,就來跟我這兒叫好。但不知這路平老先生意識到沒有,他當年是為我揭露艾蓓撒謊而叫好,但後 來他自己是否也去撒彌天大謊了呢?
1995年7月底,異議人士吳弘達去中國被捕,王若望組織了很多人去首都華盛頓聲援。當時我也參加了,在活動中也見到了這位路平先生。王若望後來的記述文 章還特別提到他。
路平後來還搞過什麽組織,就不清楚了,隻是這兩天從網上查到些報導,例如2009年8月,路平參加民運人士為司馬璐舉行的90歲祝壽會並講話。2009年 9月底,被毛打成大右派、後旅居法國的民運名人林希翎去世,《北京之春》編輯部給她舉行了一個追思會,從報導上看,有14人參加及發言,其中就有這個路 平。該刊報導說,“林希翎生前好友路平”在發言中“回憶了與林希翎的共同經曆,讚揚了林希翎與專製製度鬥爭的勇氣。”事實上,那個林希翎,品質惡劣超過海 明,精神症狀也超過海明,一個嚇死人的可怕女人(我會另寫長文評論)。海外民運搞得一塌糊塗,除了客觀原因之外,大小林希翎品質的人“胡鬧”是一個不小的 原因。這個路平,從幾件已知的事情上來看,也在林希翎的路子上。
這次路平出來為“桑蘭被性侵”一事作證後,被網友查出來的他的資料令我震驚,因為這次他絕不僅僅是搞組織拉大旗做虎皮的不靠譜了,而是回中國撒彌天大謊去 了。
路平在山東滕縣(現為滕州市)出生。1988年從中國來美。2008年,路平曾回到山東,去了滕州市東郭鎮。據當地蓮青山旅遊網的報導(注1),這位路平 居然搖身一變,成為“在美籍華人中其經濟實力頗具影響”的“實業钜子”。這個頭銜可是嚇人的,得是李嘉誠、包玉剛之類,才被華人媒體捧為“钜子”。這沒有 什麽人聽說過的路平,怎麽成為“钜子”了?
那這位“路钜子”辦什麽大企業?這篇報導說,路平在“紐約開一家頗具規模的私人醫院”,還注冊有“一家出版公司”,還開辦“一家文物收售中心”。他住的房 子就更闊氣了,是“一處千畝地的莊園”。這位美國的“實業钜子”路平還是“醫學博士”,並是“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兩處名牌高校的客座教授”,“作家、 學者、書法家”等等。
我在美國住了20多年,別說沒見識過,都沒聽說過,哪個八十年代末(已經50多歲)從中國來美國的華人有這麽大的“成就”∶既是企業钜子,又是教授、醫學 博士,還開私人醫院,辦出版公司,住一千畝地的莊園!
都不用調查,僅憑常識,就知道這路平是在漫天胡吹。因為根據東郭鎮政府旅遊網這篇報導,路平原為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主編,1988年到美國。那他靠什麽資 本成為“實業钜子”的?哪方麵的企業? “注冊的出版公司”在哪條街?他的“文物收售中心”在多少號?路平沒有在美國讀過醫學院,他的“醫學博士”在哪兒拿到的?他在美國連醫生執照都沒有,那間 “頗具規模的私人醫院”在哪兒開的?至於“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兩處名牌高校的客座教授”,他是哪年哪月,在這兩所大學教的是什麽課程?
路先生到底是跟東郭鎮的官員喝假茅台喝出了毛病,還是在山東蓮青山夢遊時說胡話被報導了?
就連路平在中國時的“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主編”也是編的。因為我直接打電話到該出版社調查,該社編輯部金主任特意到人事處問詢,答複說∶路平隻是在該社短 暫地做過編輯,“沒有行政職務,社裏隻有社長和總編,沒有主編這個設置。”
我在那篇評艾蓓冒充周恩來私生女的文章中感歎過,艾蓓敢撒彌天大謊,是那種撒謊如撒尿般隨便的共產文化產物,他們已不知道謊言和真實的區別。現在,艾蓓有 了路平結伴,還有海明壯膽。路平能跟海明“唬”到一起,並非偶然,實是“謊以類聚”。像海明的紐約大學(NYU)教授、美國國會頒獎等等,都跟路平同樣, 誰是小巫,誰是大巫,都很難區別了。
至於路平在美國住在“千畝地的莊園”,更是謊撒到天邊。別說路平沒有任何莊園,他根本就是靠美國救濟生活呢!美國《世界日報》2008年5月的一篇報導寫 道(注2)∶路平曾在中國被騙。當時路平回到山東,用三萬美元跟人換25萬人民幣,結果錢被騙去。路平在這篇報導中傾訴,那三萬元是他的全部養老金。他回 到美國後,當時“正在申請紐約曼哈坦的老人公寓”。
這路平真夠絕的,我既沒見識過哪個華人有“千畝地的莊園”,也沒聽說過誰來美國20年,還“窮困潦倒”到隻有三萬美元。這個路平是可以把兩頭的路都踩平 的!往左往右,都可以把謊撒到頭。
桑蘭案現在是大謊套小謊,大惡棍、小潑皮,一天一場戲。現在又冒出個70多歲的老騙子。黃健、海明、路平,加上新華社的楊明,用graphic、 explicit(形象、赤裸的)語言,描述桑蘭那個所謂“被性侵”過程,等於是把桑蘭剝個赤條精光,放到網上讓人隨便語言強暴。而桑蘭對黃、海、路、楊 用猥褻的語言把她剝光之舉,居然一聲不均C難道她是在享受那個用語言把她剝光、強暴的過程嗎?
現在美國媒體上最受關注的是一起母親涉嫌殺害兩歲女兒案,電視上全天候地報導法庭審判過程。很多觀眾為能到庭現場觀看判案,淩晨去排隊,上周五還擠傷了 人。
我在想,如果這桑蘭案真能打到法庭,律師們一條一條地像上述案件那樣對質起來,實在是一場太好看的戲了。看那些撒謊者怎麽圓謊,會是有趣極了的消遣。我隻 是非常擔心,現在海明在太快地挖逃跑的通道,死活也不讓案子上庭。他隻想在網上娛樂大家,而到庭上娛樂的本事還沒到家。
我一直在等待海明的傳票(他怎麽到現在都不發?),因為有了傳票,萬一這桑蘭案真能打到法庭,我就不必為了能現場看熱鬧而大清早去排隊了,保證有座位。可 那個過於孬種的海明,剛把指名道姓要告我的宣言貼到網上,不到一天就刪掉了。
我一直挺遺憾,沒有機會真麵對一場誹謗官司,實踐一下從書本上學來的打誹謗案知識。當年吳征楊瀾沒敢真告,那個撒謊卡麥隆百萬美元把她的小說搬上好萊塢銀 幕的貝拉,和她的代理人安波舜高調在網上表示要告,貝拉作品的抬轎評論員白燁發表律師信要告,最後一律都不見影兒了。
這次桑蘭案,更是由潑皮、無賴、騙子組成的“桑蘭惡棍團”小醜鬧天下,加上新華社記者當啦啦隊。如果桑蘭的這一堆起訴,一個案子也打不到法庭上,不知會讓 多少想看熱鬧的人失望。
但路平案倒真有可能打到法庭,因為他對薛偉森的指控是“強暴”,且不說薛偉森是一個普通人(private person),即使他是一個大名鼎鼎的人,你誣告“強暴”,而且是公證後交給律師,作為法庭證詞用,那麽等於是“偽證罪”,會被法律追究。因為從路平公 布的內容來看,他什麽實質性的證據都沒有。而對薛偉森一方來說,僅僅網上,就有大量過去這些年他們(跟桑蘭)友好互動的證據,2008年桑蘭黃健來美國還 住劉謝家,他們的兒子還陪桑蘭去遊玩。這本身就推翻強暴一說,等於路平做偽證。
即使桑蘭的案子打不上法庭,薛偉森也可告路平“誹謗”。路要想躲官司的話,大概隻有一個路子,就是逃回中國了。但這位“路博士、平教授”經過這次網路曝光 之後,還有中國人會買這位“實業钜子”的賬嗎?
注1∶“美籍華人路平先生到山東蓮青山地質生態公園觀光考察”∶http://www.tdongguo.gov.cn/lydt /t20090613_76660.htm
注2∶美國《世界日報》報導∶“生根、歸根?”∶
http://www.newcenturnews.com/Article/huaren/200805/20080505190307.html
2011年6月12日於美國
201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