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中國駐芝加哥總領事館的認證程序要求辦理了認證,認證內容如下:
1. 委托書(上寫我的 在中國時的中文名字、及 現在 英文名字)
2. 中國護照複印件 屬實公證 (有照片頁)
3. 中國護照複印件 屬實公證 (有姓名加注頁,證明持照人又名 XXX ,與現在的美國護照名字相符)
4. 美國護照複印件 屬實公證
中國領事館詳細核對了我的材料,並要了我在國內的房產證複印件後,做了認證。
現在的問題是:委托書上寫我的國籍是美國,證件號碼是美國護照號碼。國土局說不能證明我就是中國的那個人,要我再出一個證明。請問有人有這樣相似的經曆嗎?要怎樣出證明?找誰出證明?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