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警局發言人布朗(Paul Browne)說,史特勞斯卡恩13日住進位於紐約時報廣場附近的高檔豪華Sofitel飯店,房間是每晚要價3000元的豪華套房,套房內有玄關、客廳、會議室、臥室和浴室。
布 朗說,根據32歲女服務生的口供,飯店人員告訴她,史特勞斯卡恩住的第2806號客房沒人在,要她去打掃。下午1時左右,她進入玄關,赫然看到史特勞斯卡 恩從浴室衝出來,一絲不掛。他一把抓住她,把她一路拖過走廊,再拖進臥室,並鎖上臥室房門。他把她壓在床上,意圖性侵。
她奮力掙脫,他再把她拉到浴室,意圖第二次性侵,他強迫她為他口交,並強脫她的內衣。
這名女服務生再次逃脫,奪門而出,向飯店同事報告,同事隨即報警。布朗說:「警方趕到時,史特勞斯卡恩已不在房內,他的手機和一些個人物品留在房內,可見他走的很匆忙。」調查人員在房內找到帶有DNA的證物。
警方將女服務生送到羅斯福醫院治療輕傷。飯店安全部門主管表示,將配合警方調查,「我們很重視此事」。
紐 約警局隨後得知史特勞斯卡恩在甘迺迪國際機場,便通知港務局。下午4時45分,停在機場登機閘口的法航23班機還有十分鐘就起飛,兩名紐約港務局便衣警察 登機,進入頭等艙將他帶走。當時史特勞斯卡恩問道:「這是怎麼回事?」不過他沒有反抗,警察未將他上手銬。他是一個人搭飛機,沒有同伴。
史特勞斯卡恩與法航有約定,他可以搭任何一班飛機的頭等艙。
布朗說,史特勞斯卡恩在15日清晨2點15分正式被捕,罪名為刑事性罪行、性侵未遂和非法囚禁(女服務生)。根據紐約州法律,刑事性罪行包括強製某人進行口交,可能被判15到20年。性侵未遂刑期相同。非法囚禁可能被判三到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