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的劉國生不是一個利益至上的人。

 劉是我父親的高中同學。1977年,是劉關注過遠在山東鄉下遭受文革的我的父親,還以愛國華僑的名義幫助了我父親摘掉了“帽子”。是劉邀請在美國的高中同學去他們家小住,都是些退了休,在美國一無所有的老人。照現在冷漠的邏輯,他圖的是什麽利益呢?

 “無論從情理上,還是法理上,桑蘭告劉謝夫婦都是正確的。”.... 也便是這樣“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邏輯.請記住人間有真情在,不全是齷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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