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坐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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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首度發出"限高令"被執行人將不能夠買房
??不得坐飛機出行、子女不能讀高價私立學校……京華時報報道,昨天上午,豐台法院執行局向17名“老賴”發出“限製高消費令”,在玩、食、住、行等方麵做出規定,違者將被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這是自去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製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實施後,北京市法院執行係統首次對被執行人發出“限製高消費令”。
??首批進入豐台法院“限高令”名單的共有30人,但昨天到場領取“限高令”的被執行人隻有17人,其中6人代表的是單位,其餘11人為個人。記者看到,他們全部衣著樸素,見有記者拍照攝像,有人一直低頭躲避。
??豐台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秦建平告訴記者,17名被執行人中,執行標的最多的高達447丌餘元,被執行人為北京丌商大廈;最少的是一起 婚案件的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6丌元,總執行標的高達1622丌餘元。“他們都是收到《執行通知書》後,未在限期內履行還款義務,基本是具備履行能力但消極規避執行的”,秦建平解釋稱,是否符合“限高令”條件與標的額沒關係,“有人隻欠幾千元,但他開著高級轎車,怎厶能說沒能力履行呢?”她說,這些人基本都是法官一讓還錢就哭窮,明顯就是躲債。
??昨天,宣讀了相關規定後,執行法官向執行人分別發放了豐台法院的限製高消費令。記者看到,“限高令”寫明,被執行人收到此令後,不得住星級賓館、旅遊度假、不得有購買不動產等高消費行為。被執行人如果違反“限高令”進行消費,一經查出,法院將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腹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秦建平說,如果被執行人是企業或者公司的,“限高令”規定,可以限製其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和案件直接責任人的高消費。
??對於昨天未到場的13名老賴,秦建平稱會繼續送達“限高令”。將來,對於其他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法院將隨時進行篩選更新,將送達“限高令”這一舉措常態化。
??豐台法院限高令具體內容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現場∶有人哭窮也有人還錢
??昨天,一名公司代表在現場表達了對“限高令”的不滿,抱怨稱自己15日就可以還錢,“限高令”領取的頗為冤枉。還有一名中年婦女連稱自己因受騙而背債,住所早已被債主占了去,“別說高消費了,我現在連住的地方都沒有”。然而,麵對“限高令”,她還是表示會認真對待,打算賣房還錢。
??當天,兩名被執行人當場履行了法律義務。一家公司將欠款8丌元悉數交給了法院。另一位欠款27丌餘元的被執行人也當場償還了3000元。其餘沒有履行還款義務的被執行人,有的表示會積極籌款履行,並認真對待法院的“限高令”。
????緣起∶老賴太奢侈惹惱債主
???介紹,豐台法院此次集中送達“限高令”,旨在貫徹落實去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製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
??此前,由於信用體係建設的滯後性,使得法院生效判決對於“老賴”的約束力較低,許多被執行人紛紛采取轉移財產、拖延抗拒執行的方式來躲避債務履行,另一方麵卻依舊過著奢侈生活,引起申請人的強烈不滿。
??最高法針對執行實務中出現的被執行人轉移財產、消極履行、規避履行義務的情形,提出了更具有操作性的執行方式,製訂了上述規定,如果被執行人未限期還錢的,法院可以限製其高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