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們/合夥人,在國內自己有小孩,還去領養了,當時國內法規比較混亂,本來是不能領養的。他們最後搞成是超生,去交罰款。好像上戶口又有問題,後來小孩又有先天性毛病,花了很多精力,金錢,但一家還是非常幸福。我們曾到朋友工廠搜羅了一些孩子們可以用的東西, 聯係好,開著卡車送去。
看著那些小孩的眼光,那些生病了的一群小孩被關在另一房間,30幾個孩子,隻有兩個阿姨。那種感覺,我相信這裏的人見過後永遠不會忘記。
我被封前的老ID談過這事,我也曾義務去給美國的領養機構,給那些要領養中國孩子的父母上課(談中國)。
主席,(ZA)說過有個老美夫妻去中國,看到領養的是殘廢,不想要了,後來回美國受不了,覺得不忍心放棄,又跑去中國領養了。
我認識的老美有兩家是領養中國殘廢孩子,都花了極大的金錢和精神力量。
有機會去國內的孤兒院,福利院看看,這是很好的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