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我因為要臨時換簽證,就到加拿大溫哥華去了一次。
排在我前麵的是一家印度人,要簽H1簽證。材料都全,可那個領事說他要看一個什麽東西,不是列出來的必須材料之一,而且一定要原件,傳真也不行。那個印度人很可憐地說從他來的地方來一趟要六個小時,還是帶著老婆小孩的,那個領事很不耐煩就把他打發走了,也不是拒簽,就要他補個沒必要的破東西。
等到我的,新說這麽欲上這麽個東西運氣太不好了。別的也沒問什麽,就說你的這個情況去移民局改身份就可以了,我說我的項目很快要開始,聽說要等六個星期我等不了。他就沒好氣地說,六個星期,你做夢吧,六個月能給你辦好就運氣了,這幫人,給我們添了不少工作量。我沒說,心想,你怎麽能在一個外國人麵前抱怨自己政府的人呢,太沒有外交辭令了吧。好在他給發了簽證。
後續,在美加邊境入鏡因為改了簽證要進小房子蓋章。那個移民管態度還不算惡劣,不過看了看我的文件,就抱怨說,什麽,你在我們國家讀書,我們還要付你這麽多錢,這世界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