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之一:
lg從前有個同事,一個大組的,白人。
此人和lg都愛長跑,他們幾個人每周跑2-3次,每次最少半個馬拉鬆。
姑且叫他P吧,
P單身,白人,有個弟弟,與弟弟弟媳住在一起。兩兄弟都是搞軟件的。這個P是某個編程語言的創始人,特別牛逼。
p為啥要和弟弟住一起呢?因為他不會自己照料自己,不會做飯,理家務,管錢。。。。。
p不是愛長跑末?有天他的鞋子跑壞了,底子磨穿了,必須要換鞋呀!!他的錢多的很(goog花大價錢聘請來的),多到連自己都搞不清楚要弟媳來幫忙管理的。可是,弟媳那段時間忙孩子,沒時間來管他的鞋子,於是這個p就穿著一雙拖鞋來上班和跑步,你要是問他咋個不買個新跑鞋呢,他搖搖頭說沒空呐, 於是你就看著他穿一雙爛拖鞋在goog後麵的田野上跑的可歡了。。。。。
另外有一次,p的老爺破車子出問題了,在他去超市買東西的時候壞了,發動不起了,開不回家了。p就打電話讓家人來把他接回家,然後呢,每天就騎單車往返1小時上下班。破車停在超市停車場幾周了也不理睬,後來拖車公司來拖走,他就幹脆不要了。朋友問他:你咋個還不去把車拖去修了?免得天天騎單車?
他老人家說:沒時間。騎單車也蠻好的,可以鍛煉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