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逸事21:愛在夏天的舊金山 -- 漫談嬉皮士文化

如果這個世界上存在著一個最令我神往心馳的地方,那就是舊金山(英語 San Francisco 聖弗朗西斯科),而導致了我對這個城市的如此神往的,則是一首我百聽不厭的美國流行歌曲“聖弗朗西斯科”:

“如果你來到舊金山,請在頭上戴上花環;如果你來到舊金山,會遇到和藹可親的人;如果在夏天來到舊金山,你將邂逅一個愛的聚會,街角巷口,到處都將是頭帶鮮花的人。。。”

在我踏上美國這塊土地的時候,這首歌在我腦海裏已經飄蕩近十年,而在美國生活了多年之後,我才了解了這首歌的背景,並認識到它竟然代表著我曾經迷戀過的,更一度風靡歐美甚至影響世界的文化 - 嬉皮士文化。

嬉皮士是在 60 年代在美國興起的一種和平的反傳統文化運動。從語義上“嬉皮”(“ Hippie ”)來源於“ Hipster ”,指流傳在 40 年代的爵士音樂迷。因其自由自在的音樂形式和這些人的打扮,得到嬉皮士們的追隨並沿用了他們的名稱。嬉皮士們從開始少數人(主要在藝術思想界)因情投意合而聚會開始,經過大量的藝術宣傳 ( 尤其是音樂 ) 以及和平聚會式的形式,最後形成了對美國和西歐的主流文化產生巨大衝擊的亞文化。嬉皮文化提倡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反對傳統文化對個性的束縛 (尤其是基督 - 猶太教文化為主流的美國中產階級文化),同時也反對資本主義經濟影響下的在社會中泛濫的物質主義和拜金主義,推崇回歸自然的生活習慣,更崇尚自由戀愛,和無拘束的性生活等等。嬉皮士文化還從西方文化的早期思想(古希臘),歐洲的原始多神和自然崇拜( Paganism ,和一神教相對抗的),以及東方文化如佛教,印度瑜伽等等哲學思想中吸取營養,把在少數藝術家思想家中的人生觀普及成為了一個相對完善的群體意識形態。

嬉皮士們絕大多都是年輕人,它的是二戰後的“垮掉的一代”的文化延續。在 20 世紀早期,嬉皮士的生活作風和觀念早已在歐洲尤其德國(“前嬉皮士”( Proto-Hippie )就產生了。在 20 世紀中期,嬉皮文化觀念開始流傳在美國的各大城市,尤其是紐約和舊金山的藝術人士和年輕人中間。爵士和搖滾樂以及民歌都是嬉皮文化的“靈魂”。最著名的披頭士,滾石樂隊,和美國的很多其他歌手,如吉米·亨德雷斯( Jimmy Hendrix ),鮑勃·德倫 (Bob Dylan) 以及瓊·貝茲 (Joan Baez) ,等等,都是在嬉皮文化中影響甚大的樂隊和歌手。

毒品在嬉皮士文化中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由於嬉皮文化強調個人實現,強調人的自我覺醒,所以通過毒品來製造迷幻心理狀態以達到完全的自我沉醉,是很多嬉皮士的“正常”生活方式。

從更廣的曆史視角來看,嬉皮文化的精神其實是斷斷續續地發生在曆史的很多不同時期,並產生在幾乎任何一種文化中。它的主要哲學精髓就是一種對抗正統文化意識對人性的束縛從而回歸人的自然天性。最早的嬉皮士,要算古希臘的反正統學術的迪歐吉尼斯 (Diogenes) 。較為近代有法國的盧梭(盧梭的哲學倡導和他的生活不太一致,有偽君子之嫌 ),美國思想家索羅 (Henry David Thoreau) 。更不必提曆史上無數的放蕩不羈的藝術家們。中國的老莊哲學,尤其是莊子的思想,和嬉皮文化在很多方麵都不謀而合。所以老子莊子,以及在道家影響下的很多畫家如石濤,八大,以及揚州八怪的金農,都或多或少地可以被冠之以中國的“嬉皮士”。

人類社會的曆史,似乎總是在收斂和放縱之間搖擺。在正統的文化對人性束縛到一定的時候,總有一種反作用力出來,給被捆綁已久的人性找一些“借口”得以釋放。雖然在曆史上的不同時期我們都總能看到有著能代表嬉皮精神的思想家和藝術家,但作為一種群體意識形態,美國的嬉皮文化運動,不能不說是最有影響力的一次,也可能是曆史上唯一的一次上達“陽春白雪”下至“下裏巴人”文化革命。

1967 年的加州,嬉皮文化的在氛圍積累到飽和狀態之後,終於迎來了它的黃金季節:“愛的夏天” (Summer of Love) 。

“愛的夏天”不是單純的一個的浪漫詞匯,而是指持續了整整一個夏天的多達幾十萬人參與的文化現象:一個在舊金山的海特和阿希貝瑞( Haight-Ashbury )地區 – 也是嬉皮士們長期的聚集中心 - 為中心的類似部落式的聚集。它的前奏是同年一月份在舊金山金門公園舉行的大聚會( Human Be-In ),反抗加州剛剛頒布的對 LSD (一種迷幻毒品)的禁忌法案。這個聚會導致了海特和阿希貝瑞區成為了美國的反主流文化的中心,成為廣大嬉皮士眾心所歸的聖地。由此嬉皮文化的倡導者為了擴大影響,鼓勵全國各地的嬉皮文化人士在童年夏天來到舊金山聚集,體會和傳播嬉皮文化,並把這個將要來臨的夏天稱為“愛的夏天”。此後媒體為這個夏天的到來不停地打廣告,“愛之夏天”便深入人心,為很多嬉皮文化追求者尤其是青少年所心往神馳。


如果說一月份的這個金門公園大聚會時“愛之夏天”的前奏曲,六月 16 日到 18 日在蒙特雷(離舊金山一百英裏處的一個地方)舉行的“蒙特雷音樂節”( Monterey Music Festival )就是它的序曲。 “聖弗朗西斯科”這首歌就是為這個音樂節而作。此歌曲由約翰·菲利浦( John Philip )創作,司格特·麥肯熱 (Scott Mckenzie) 演唱,在這個音樂節一舉成名,同時登上英美兩國的流行歌曲排行榜首。之後這首歌也成了“愛的夏天”的“聖歌”,被廣大的嬉皮士們在街頭巷尾傳唱。

三天的音樂節的序幕拉開後,正值 6 月份學校的學年正式結束之時,嬉皮士們紛紛開始了向舊金山的朝聖之路。舊金山這個城市,尤其是海特和阿希貝瑞區立即遭受了多達幾十萬的“頭戴鮮花的孩子們”( Flower Children )的“大軍入侵”。不光是青少年,還有廣大的成年旅遊者,藝術家,自由派人士,都紛紛湧入舊金山,然後回歸自然“部落”般地“群居”在一起的,享受嬉皮文化所倡導的一切:免費食品,住宿,毒品,以及“免費的愛”。



這是個浪漫的夏天,一個自由的夏天,一個美麗得近乎不真實的夏天:人們似乎回到了無拘無束的原始社會,人人都可以不工作,每天都在載歌載舞享受免費的音樂會,每天都可以在免費商店“買”到基本生活所需要的任何東西,還可以免費拿到迷幻藥品。然而,漸漸地,這個不現實的夏天變得“現實”起來 - 超載的人口,混亂的公共次序,最終給城市帶來嚴重的後果:公共次序混亂,衛生條件極差,疾病橫生,到處都是病態的或者濫用藥品的人。 “愛的夏天”的舊金山,終於變成了一個流浪者們無家可歸的“貧民窟”。

10 月 6 日,在嬉皮士們自發演出了一場摸擬的“嬉皮士葬禮”,宣告“愛之夏天”的結束之後,人們以蜂擁而來的同樣的速度,撤離了這個夢幻般的城市。

“愛的夏天”雖然最後如夢一般失散了,但它的影響是非凡的。嬉皮文化由此得以在美國的大肆傳播 - 在之後的三年,美國各地到處都興起嬉皮文化藝術,甚至政治活動 - 最著名的是嬉皮士們提出的反戰口號:“製造愛,而不是戰爭”( Make love, not war ),在反越戰的鬥爭中充當最激進的主角,最後動搖了美國大多數人對越戰的態度。

嬉皮文化是在 70 年代開始後開始走上了下坡路,最後終於被主流文化所一淹沒。嬉皮士的形象,也從一開始的自由奔放的音樂家藝術家,跌落到無所事事的貪圖性解放的吸毒者,為中產階級的主流意識形態所排斥。然而,嬉皮文化的精神影響卻留存下來,在藝術中,音樂中,尤其爵士樂,搖滾樂和其他非正統音樂形式中,那種追求人性自我釋放的精神,成為和美國中產階級死板的基督猶太教傳統相對立的一股永不退色的文化潮流,是美國多元文化中永遠不可缺少的一個部分。

就像在紀錄片“美國曆程 - 愛的夏天”( American Experience – Summer of Love )中的解說詞提到的一樣,嬉皮文化所提倡的神秘主義,烏托邦理想,隻可能在少數人中實現,永遠不可能為成千上萬的人的大眾生活方式。也許,人的任何一種理想主義,都不可能在大多數人中實現。不過,也正因為有這樣的理想,這樣的“不現實”的追求,現實才不至於被單調和無趣所窒息。也正因為有這些對完美人性的追求,才導致了人權運動(婦女,黑人)的產生,導致了多元文化的出現,導致曆史的向前推進和人性的提升,也才使 60 年代的美國,成為美國文化史上色彩最絢麗的一頁。

正是這個色彩絢麗的多元文化的美國,才是我在二十多年前聽到的這首歌曲“聖弗朗西斯克”時“見”到的美國 :一個色彩豔麗的夢想世界,一個陽光明媚,充滿了頭戴鮮花的“孩子們”的人間天堂。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