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子的最重要關鍵是:

報案太晚,證據全沒,(估計)沒口供或者脅迫下的口供與事實衝突,總而言之就是公安搞砸了,沒法公開,索性不說話,結果是人人都有套理論。

 

群體作案可能性不太大。有人公布了同寢室幾個同學在94-95年大辯論時的EMAIL通信,這些通信被認定是孫為自己辯護的(所以有罪)的依據。按那通信看,是群天真無知的女同學們,以為是在網絡打嘴仗,看不出誰特有心計或者內部暗號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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